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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号建议的复函

邹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地理标志商标管理和使用的建议》(第202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东溪镇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中涉及到“源产地”保护、授权时限和授权费用的回复

一是关于“源产地”保护问题。其涉及到地理标志和证明商标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第三条“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我国地理标志可以通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予以保护。通常所说地理标志商标一般指的就是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东溪花生”就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属于区域公共品牌,本身就“原产地”实施了保护(我国商标法律体系没有“源产地”保护一说)。

二是关于地理标志授权时限及收费问题。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存续期间,权利人按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内容开展授权事宜。如《“东溪花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东溪花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向重庆市綦江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此外,收费标准不属于国家指导价范畴,由权利人和使用单位按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实际发展等情况进行友好协商确定,相关部门对授权行为实施监督。

三是关于强化“东溪花生”地理标志使用管理问题。《“东溪花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是“东溪花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人在申请注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必要资料,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并公示在中国商标网上(网址:http://sbj.cnipa.gov.cn)。该规则明确了“东溪花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法定使用条件、使用申请程序以及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强调了权利人在日常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该规则相关规定,对地理标志商标产品进行管理、保护法定责任。该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的一部操作性很强的区域公用商标品牌使用管理规范。因此,建议有关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东溪花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按照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对“东溪花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规范化使用管理,这是维护和提高“东溪花生”的市场信誉,保护产品质量,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二、关于东溪镇使用“东溪花生”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授权的回复

为更好发挥好“东溪花生”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影响,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收致富,东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2022年4月安排人员与重庆市綦江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对接商量,联合会当即同意将“东溪花生”地理标志商标授权给东溪镇花生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使用,适当收取一定费用。镇政府立即召集大安村、大榜村、草坪村和綦旺农业公司负责人召开花生产业发展会议,由镇市场监管所牵头注册联合社,联合社成立后将采取“五个统—”(即统—品种、统一加工、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来做大做强花生产业,提升“东溪花生”品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三、我局地理标志商标培育的具体成效

(一)地理标志商标数量增至14个,居全市并列第四。

近年来,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区级各部门和街镇整合特色产业,大力推动地理标志商标的发展。其中增长最快的是2020年,共新增注册5件,目前总量达到了14件,列全市第四名。

(二)地理标志产业链稳步推进

全区建立了以地理标志商标为纽带的“公司+农户+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基地”的产业模式,形成生产、加工、销售等为一体的一条龙产业链。如:“赶水草蔸萝卜”生产规模7万亩,受益农户6000余户,涉及5个镇16个村,标准化种植基地2万亩,延伸了2家萝卜干加工企业、1家泡菜萝卜生产企业和多家萝卜干小作坊,其生产的“赶水牌”和“石房子”萝卜干畅销市内外;又如“安稳山羊”,年出栏量1万余头,受益农户1500余户,打造千头规模化养殖基地2个,延伸了1家食品加工企业,其生产的“安稳羊肉”畅销全国各地。

(三)地理标志产业助农效益明显

地理标志产品链条化的形成,土地流转让农户当起了“老板”,产业发展又给农户提供了就业岗位,不仅让土地资源发挥了极限作用,还给农户带来了双重收入,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提升老百姓的生活幸福感。以东溪镇为例,利用土地流转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2万亩,采用“春种辣椒、秋种萝卜”的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模式,将“赶水草蔸萝卜”和“綦江辣椒”规模化种植打造成为国家级、市级标准化高品质农田示范化基地。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赶水草蔸萝卜”产量达14万吨,产值1.5亿元,受益农户6000余户;“綦江辣椒”产量10.5万吨,产值7000万元,附加值达2.5亿元,受益农户2000余户;“安稳山羊”养殖产值达到5000万元,附加值达1.64亿元,带动农户1500余户;“横山大米”产值2000万元,受益农户2500余户,户均增收8000元,较2019年产值翻了4番,户均增收2.5倍;再如“东溪花生”注册成功以来,2021年产品供不应求,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户均增收1万元,比2019年翻了一番。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统筹。建议区级层面成立规范地理标志商标品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区级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地理标志商标目录。对全区地理标志商标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名录,定期向社会发布。明确商标维护主体,严格执行准入和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

三是规范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地标所有权人制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范品牌使用及授权机制。建立动态准入退出机制,对授权使用统一品牌的产品,从产地环境、产品质量、溯源管理、品牌包装等方面严格监管,做到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产品有标志,产品可追溯,用严格的产品质量培育品牌信誉,以优质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此复函已经黄超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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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4862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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