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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 复 函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区届人大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

钟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建议》(第120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编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到的增加镇、村两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费用确保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土地供给设置文化专干岗位问题非常具有针对性,也是近年来我高度关注的并着力研究推动解决的问题。610日,我委召集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等7个部门召开推进会,专题研究,积极推动

一、近年来全区农村文化体育事业不断发展繁荣。文化兴则乡村兴,文化强则乡村强。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是全区社会事业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区以乡村文化振兴为契机,以建设文化强区、体育强区、重庆市重要红色文化高地为目标,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七个一标准建成302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完成一批村级文体广场、文化空间,建成全区应急广播系统;开展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打通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每年开展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考核,完成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治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创新开展文化惠民工程,农家书屋不断更新,流动文化服务进村1208场次,惠民电影每村每月举行,每年开展戏曲、非遗进乡村超过30场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明显增强

二、积极保障镇、村两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投入。一是保障常态化镇、村两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费用每年区委组织部划拨每村服务群众专项经费2万元,明确可用于群众文体活动、公共设施改造、文明新风评比等3个项目;我委划拨街镇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资金5万元。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加强街镇项目包装指导,全力包装项目向上争取资金。仅2021年全区解决基层体育场地建设资金300余万元,中央补贴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用于街镇、村居文化建设100余万元。今年起每年将投入70万元设立乡村文化振兴专项资金,支持群众文化自办团队建设、村文化设备器材采购、公共文化空间打造。三是不断整合相关资金支持乡村文化建设。区财政局表示,统筹整合现有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在资金分配时对农村文体建设给予一定倾斜。街镇需提前做好文体项目包装策划,可整合宣传文化、人居环境整治等资金使用途径,促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

三、确保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土地供给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按照《重庆市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要求,该局积极指导各街镇开展村规划编制工作在村规划编制成果审核时,加强业务指导;建设过程中将及时高效办理项目行政审批手续,促进项目尽快建成投用。但是因经费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街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村较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让街镇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及时留足文体活动场地建设面积和空间。区民政局表示,今年将安排14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统筹资源、一室多用的原则,配备文化活动室、图书室等功能厅室,村(社区)达标率达90%以上,村居文化服务明显提升。

四、设置文化专干岗位有待时机进一步成熟。经了解,在湖南、湖北、广西、陕西、江苏、安徽、江西、广东、浙江等经济较好省份或地区已设立有宣传文化专干、管理员、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岗位,享受五险一金待遇或每月补贴。经会商多个部门,我区设立文化专干岗位尚有较大难度。一是村(社区)设立文化专干岗位找不到政策依据。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文件,对加强社区文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但是具体设置数量无依据,且市级相关部门未出台配套实施意见。二是已有专职干部配备应由街镇统筹后决定。区委编办表示,现有财政状况下,设立村(社区)专干编制不成熟。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綦江委办〔20212 号)文件要求,2021 年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时,全区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规范新一届村(社区)专职干部职位设置,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设书记(主任)、副书记、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区民政局表示,我区村(社区)专职干部职位设置标准与市级要求保持一致,职数设置标准根据村(社区)管理服务规模进行了优化,暂不能在村(社区)专职干部职位中新增设置村(社区)文化专干。三是街镇应强化已有职能职责整合。村级事务繁多,在现有五职干部中,设立专岗不符合农村实际,各街镇行之有效的做法是:因地制宜在村干部管理办法中给予明确,纳入绩效考核,采取兼职办法解决管理问题。对于村级文化指导辅导人员,建议街镇通过政府购买或者补贴等形式,开发公益性文化岗位或文化志愿服务岗位。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号)要求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有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也明确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包括文化科技体育服务。区人力社保局表示,目前全区 21 街镇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 3000 余个,各街镇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总量控制的情况下对各类岗位进行统筹使用。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农村文化事业建设调研,为区委区政府出台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指导意见提供强有力支撑。二是继续关注公益性文化岗位开发等工作,建立健全村级文化指导辅导员,做实业务培训,强化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三是继续整合各类资金来源渠道,加强部门横向联系,向村级文化事业建设倾斜,努力包装农村文化项目争取上级资金,为村居文化事业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四是继续做好乡村文化振兴等专项资金使用,引导和撬动街镇对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五是努力搭建村级文化活动平台,通过乡村广场舞、一村一品展示活动等平台,不断提高乡村传统文化活力和影响力,促进乡村文化发展良性循环。

此复函已经胡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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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人:熊勇,联系电话:1898373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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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136 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复 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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