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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3号建议的复函


         綦城管函〔2022129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届人大次会议第223号建议的


吴定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违法建筑处罚标准的建议》(第223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组织专题研讨会。区城市管理局已组织违法建筑处罚标准专题研讨会,和各街镇分管领导充分交换意见,就各街镇违法建筑实际情况和制定违法建筑处罚标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进行讨论,并初步制定违法建筑处罚标准方案。

二、开展竞争性比选。为深入开展綦江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对违法建筑没收违法收入标准提供价值参考根据,对违法建筑没收违法收入标准评估第三方公司采用比选采购,评选出具有贰级及以上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登记证书的第三方公司。

三、实地调查评估。违法建筑没收违法收入标准评估第三公司计划于2022527日至2022610日到各街镇和部分小区实地勘验、调查,根据估价对象的位置、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等因素,对权属状况符合城乡规划控制要求和建筑质量要求、不影响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建筑物进行评定估算,制定违法建筑没收违法收入的具体标准。

此复函已经王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26年月28

(联人:李宁结,联系电话:15823952156


附件下载:

綦城管函[2022]129号“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3号建议的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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