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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复函


王祯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限额以上项目不再必须进行财政评审的建议》(第20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财政评审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文件规定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根据历年綦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评审”。

二、评审结论运用的转变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实行全清单限价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469号)文件规定:“我区内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单价限价(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当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当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故2020年以前财政评审结论是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提供参考依据。

201911月出台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规定:“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应当依据行业定额及编制规则,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报审最高限价 ”。于是从2020年起我区财政评审工作作了三点转变。一是申报流程的转变。由“必须”进行财政评审,向自愿审报转变。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管理情况自主选择委托中介进行最高限价编制,或是向财政申请对施工图预算进行把关。二是介入时间的转变。对于主动要求进行财政评审的项目,由需前置资料提供完善和齐全后再予评审,向可“概预同步”、“编审同步”进行转变,可节约项目前期周期约10-20天。三是结果运用的转变。财政评审结论由最高限价参考依据向项目预算资金安排依据的转变。

  1. 评审时间说明

据统计在建设单位资料提供完善的情况下原则上7个工作日能及时出具评审结论。例如“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綦江区南门路秩序整治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过渡病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5号楼)A期阳台加固改造工程”、“垮山砖厂滑坡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均在3天内完成。但也确实存在个别项目评审时间较长,其原因:一是资料提供不及时。当“概预同步”、“编审同步”提前介入且已完成初稿后,业主却迟迟无法提供概算批复或送审预算等补充资料,导致审核结论无法第一时间出具。二是图纸问题反复修改。为减少设计漏项或设计问题对施工期项目产生不利影响,我局在预算审核时对发现的图纸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向业主提出工作联系函,希望建设单位能够及时补充完善相关问题,但建设单位普遍存在修改时间较长的现象,导致建设工作内容无法及时确定三是征求意见反馈较为滞后。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的环节,存在建设单位审查反馈时间长或者因价格原因反复磋商等情况,导致审核定稿不能及时确定。

四、预算审核的作用

财政预算审核作用一是确保招标最高限价或者施工图预算符合市场价格规律,避免财政性资金的浪费。二是全区相同类型项目、相同清单价格相对统一,不因建设单位不同而产生较大悬殊的价格差距,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价格的相对稳定。三是采用的全清单限价模式可有效防止投标方通过不平衡报价牟取不当利益。

5年来,预算审核项目共1962个,累计送审金额126.51亿元,审定金额111.48亿元,审减15.03亿元,审减率11.88%。平均年节约财政性资金3亿元,切实发挥了预算评审在财政管理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根据20226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綦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规定,“区财政局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评价工作”、“投资概算核定后,项目施工图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概算金额等实行限额设计,不再进行项目预算评审”。接下来我局将不再对项目最高限价进行审核,开展的预算评价工作任然是采取同步进行的方式,且结论仅作为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参考依据。

2、我局将继续向招投标主管部门建议,加强对低价中标法的招投标及后续管理工作。特别是在招投标阶段要采取有效手段甄别合理低价与恶意低价,避免恶意低价扰乱正常的建筑市场。项目实施阶段要通过合同约束与诚信体系建设手段提高项目按图施工的能力,强化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力度。切实化解低价中标法带来的潜在建设质量、工期、造价的风险。

3、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大背景下,我局将持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支出管理,不断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预算评审在项目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确保政府性资金规范、安全、有效的运行。

此复函已经王红霞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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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庆,联系电话:13883590430


附件下载:

綦江财函[2022]289号——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复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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