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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7号建议的复函


罗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由国有公司收购场镇自来水厂的建议》(第317号)收悉。经与国资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场镇水厂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共有19座场镇水厂,为避免私人经营管理的水厂因为资金投入不到位、经营管理不到位、人员技术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场镇供水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区政府明确由国资委统筹进行回购。近几年,经过我局与国资委及各街镇的共同努力,陆续已收回了古南街道、安稳镇、石壕镇、打通镇、篆塘镇、郭扶镇、横山镇、永城镇、三角镇、永新、石角镇等十余处场镇水厂的经营管理权,目前仍有镇、扶欢镇、丁山镇3个镇的场镇水厂还未收回。

二、未回购场镇水厂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我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国资委做好镇、扶欢镇、丁山镇3个镇的场镇水厂回购工作。经过努力,目前已摸清了这3个场镇水厂的基本情况。中峰、丁山、扶欢3个镇的场镇水厂均为私人私营,对于政府收购多数同意但存在抬价心理,其报价高出市场价较多(中峰水厂初步要价500万元、丁山水厂初步要价400万元、扶欢水厂初步要价1500万),为避免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区水利局和国资委一直在统筹指导涉及街镇完善前期资料收集,但由于企业要价与评估价格相差较大,导致回购工作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对于中峰场镇水厂,我局下一步会协助国资委及中峰政府积极争取多方资金,加快水厂回购。目前,中峰镇已将该项工作纳入2022年该镇重点办理工作内容,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分管政法、分管农业副镇长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每周向党委班子成员汇报工作开展和争取资金情况,限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已与业主完成回购价格协商,回购资金准备,正在进行资产评估确认,待国资委、镇政府、私人业主对评估结果确认无误后,立即启动回购程序。

2.对于丁山、扶欢2个镇的场镇水厂我局与国资委也将积极协助街镇,与私营业主商谈、共同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及利润测算就价格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政府与私营业主签订买卖合同,商定资产、人员处置方案;最后由国资委再与各镇签订协议进行回购。

3.按照职能职责,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全区各街镇场镇水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协助区疾控中心做好各水厂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全区居民用水安全能得到有效保障。

此复函已经唐利超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2622

(联人:罗柳;联系电话:1370831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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