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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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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嘉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的建议》(第361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各项管理系统,提升基础硬件环境设施建设的建议。

该建议可行。一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已逐步完善信息智能化,已建设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实验室(检验科)信息系统(LIS)、影像管理系统系统(PACS)及区域远程PACS、中医远程会诊系统、心电诊断系统、基本公卫服务系统等,各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均已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1家单位已建立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9家单位已建设智慧体检系统,开通移动支付服务,从而减轻了医务人员工作量,也提升了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区卫生健康委也将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优化信息智能化管理。二是不断优化就医环境。我区23家基层医疗机构已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规范设置中医馆,病区环境整洁优美,就诊指引明显,给患者提供了舒心的就医环境。三是不断加强医疗设备配置。在各级财政支持下,各基层医疗机构除常规医疗设备外,已全部完成全自动生化仪、彩超、DR/CR三大件配备,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还配有CT等大型设备。2022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通过政府贴息方式采购医疗设备共计1083台件,目前已投入使用343台件,不断填补基层医疗机构设备短板,大大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辅助诊断能力,为老百姓健康保驾护航。

二、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的联系的建议

该建议部分可行一是基层医疗机构是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的最前沿阵地,区医保局一直以来非常重视与基层医疗机构的联系沟通。二是在药品交易采购中,区医保局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积极联系配送公司及厂家及时供货,并协助解决药品交易中的其他问题,做到应采尽采。同时,在联合体目录中没有的药品,已畅通增补渠道,可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增补,因此不存在药物采购受限的问题。三是医保药品目录对部分药品规定了限定支付范围,是为了避免临床滥用、不合理用药,对符合用药指征的医保基金予以支付。四是因区医保局人手有限,派驻医保审核联系人员到医院参与医保药品使用采购监督事宜条件暂不成熟,相关业务工作医院可通过电话、愉快政等方式咨询,确有需要的,也可联系区医保局派人指导。

三、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的建议

该建议可行。一是区人力社保局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积极支持区卫生健康委采取公开招聘和基层医疗考核招聘等方式公招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二是2018年以来,我区为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61名。今后区人力社保局将继续根据编制计划和用人单位需求,支持区卫生健康委加大基层医务人员的招聘力度,及时为基层卫生院补充人员,切实加强我区基层卫生院医疗队伍建设。三是区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进医共体三通建设、县聘乡用改革等工作,通过医共体帮扶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区卫生健康委按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上一年新招聘执业医师类人员(含总量备案制人员)总人数的80%以上比例,统筹安排县聘乡用人员到基层工作,通过向下输血破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荒难题。2022年统筹安排县聘乡用人员28人,当年县聘乡用人员数占区级医疗机构上年度新招聘人员总数的187%2023年,区卫生健康委仍将安排不少于28人下沉基层服务。同时,区卫生健康委积极支持基层医疗机构选派人员到区级医院进修学习,2022年共计选派126人,通过自身造血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务人员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绩效工资标准的建议。

该建议部分可行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工作,按照国家和市里有关的有关规定,各区县只能按国家和市里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禁在国家和市统一规定的政策之外,擅自变通和自行制定任何工资政策。二是一直以来我区均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核定各公共卫生单位的基础绩效和超额绩效总量,同时建立了超额绩效动态调整机制,兼顾公共卫生单位类别及单位经济指标和绩效考核结果,采取分类分档的方式调控超额绩效,对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同时主要经济指标趋势向好,且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收支平衡并有结余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进行了超额绩效的增核。三是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各医疗机构应做好内部绩效分配方案,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四是我委将统筹好中央、市级、区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区财政将按照继定的保障标准,及时按进度拨付资金,提升我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此复函已经罗开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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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卓,联系电话:8589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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