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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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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第375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和区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大经费保障建议   

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处老工业基地,人口呈老龄化和低幼化状态,就医频次高,医疗与疫情管控任务巨大,加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很有必要。经协办单位区人力社保局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工作,按照国家和市里的有关规定,各区县只能按国家和市里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禁在国家和市统一规定的政策之外,擅自变通和自行制定任何工资政策。一直以来我区均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核定各公共卫生单位的基础绩效和超额绩效总量,同时建立了超额绩效动态调整机制,兼顾公共卫生单位类别及单位经济指标和绩效考核结果,采取分类分档的方式调控超额绩效,对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同时主要经济指标趋势向好,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收支平衡并有结余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进行了超额绩效的增核。认真贯彻落实医务人员关心关爱人事待遇政策,2020年以来至疫情防控新阶段,根据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任务的繁重程度,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2020年度、2022年度分别增核了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的医务人员进行关心慰问并根据工作天数、任务繁重程度等情况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卫生健康系统绩效考核分配,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我委于20217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分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綦江卫健〔2021323号),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修改完善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今后我委将继续加大与财政的衔接协调,积极争取财政对基层医疗的保障力度,加大对人员经费、设施设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经费的投入,充分利用好医共体三通改革专项资金,增强自身造血功能,进一步调动职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积极性,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从而提高基层卫生人才的待遇。

二、关于加强基层人才定向培养的建议

一是做好人员招录,加强队伍建设。经协办单位区人力社保局提出,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等规定,2018年以来,采取公开招聘、基层医疗考核招聘等方式为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医疗卫生人才19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3人;綦江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3人,目前已完成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工作,面试时间待定,由区人社局统一通知。今后我委将继续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加大基层工作人员的招聘力度,及时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补充人员,加强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注重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为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有效推进医共体三通建设,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截止目前,我委共计下派了61名区级医疗骨干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累计一年以上医疗卫生服务,其中下派到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名,随着该项政策的落地,将有效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积极选派医务人员到区级医联体牵头单位进修培训学习,通过区级医疗专家传帮带,以学术讲座、业务培训、教学查房等方式,持续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从而提高医疗队伍诊疗水平及服务能力。截至目前,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方式,为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途径培养全科医生17儿科医生转岗培训1人,1人被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评选为重庆市优秀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并完成培训。

三、关于加大政策倾斜的建议

经协办单位区医保局提出,医保基金是参保人的救命钱,目前总量上仍然不足,应该用在参保人需要的地方。在医保基金总额分配时,已经在测算因素的认定、参保工作的支持方面向基层卫生院进行了支持。

2022年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超医保总额。同时,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成功创建2022年度重庆市社区医院,我委将积极协调医保部门在医保基金总控指标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此复函已经罗开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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