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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7-13

税清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桥河片区学生流失严重教育资源浪费的建议》(第289号)收悉。经(与古南街道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百姓知晓度”

一是通过“綦江发布”、“綦江教育”等平台发布招生政策问答,全面细致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二是开通招生咨询电话专线,安排专人答复群众对招生政策的咨询。通过桥河片区各村(社区)召开院坝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居民宣传好义教育招生政策,让居民全面了解招生工作动态,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联合学校开展走进校园活动,让居民走进学校,了解学校的历史文化、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办学质量等,宣传好桥河片区学校的师资配备及办学成效,让居民做到心中有数。动之以情做劝导,利用就近入学学生的典型案例,让居民感受到就近入学的好处。

二、关于“严格划片招生,就近对口入学”

2022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保障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因此,对于农村地区与进城务工的父母一同随迁到城区并申请就学的学生,无法以行政强制手段要求学生必须在当地农村学校就学。

为了解决“中心城区挤、乡镇松”,中心城区学校班额越来越大,乡镇学校生源越来越少的问题,自2022年秋期开始,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学校招生,义务教育阶段非中心城区毕业学生(幼儿园及小学),只允许“举家搬迁(含中心城区购房)、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二种情况在中心城区入学。区教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政策;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和招生时间,严禁招生学校未经区教委批准到生源地向学校或学生及家长进行招生宣传;严格规范招生范围,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严格规范招生方式,所有中小学均不得私自组织入学考试,不得以文化成绩为依据选择新生;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中心城区学校要在新生报名时认真审查相关入学证明材料,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律不得入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任何学校均不得计划外招生,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者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向生源单位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招揽生源,不得变相违规招生。区教委严格规范招生,限制城乡学生无序流动,确保乡村学校生源不断流。

三、关于“政府加大支持,相关政策倾斜”

20218月区教委出台了《关于小学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全74所小学共建成1个紧密型、22个捆绑型和10个松散型教育集团,实现小学集团办学全覆盖桥河片区长乐小学与实验小学(原实验一小),城南小学与康德城一小属于捆绑型集团化办学。集团以集团内资源共享、文化共建、管理一体,建设互动共赢的学校发展共同体”为目标,着力推动桥河片区教育由基本均衡加快向优质均衡转变。

区教委也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桥河片区学校在校园建设、师资配置上进行进一步优化,力争尽快缩小城乡差距,让学生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基于目前我区实际,区教委通过未来10年学生入学数据推演,正在进一步研究规划全区学校布局,以避免教育资源的过度浪费,同时也给本身不宽裕的綦江财政减压,还造福一方百姓。

此复函已经蒲德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3627


(联 人:陶露燕,联系电话:8588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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