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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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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光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现有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第08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集中经费在一个街道或镇重点支持和打造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中心,对辖区全部村居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建议

    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    服务体系,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司发〔2021〕48号)要求,明确选聘村(居)法律顾问,应当坚持“一村(居)一顾问”的原  则,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法律需求。同时,为打造具有綦江辨识度的村居法律顾问品牌,我局拟对版画院“乡里茶谈”进行提档升级,整合文龙街道回龙湾和九龙社区的法律顾问资源,开展版画院公共法律服务接待中心建设,为人口密集度较高的城区居民提供更加有针对性和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二、关于“取消以小程序数据作为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依据,以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中心形成的服务台账作为考核依据”的建议

    重庆村居法律顾问小程序是重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信息化平台的组成部分,是对  12348重庆法网的重要补充,是满足社会公众高频法律服务和村居法律顾问日常工作需求的信息工具。按照市司法局关于推广应用智能法律服务平台的部署要求,我局积极推广重庆村居法律顾问小程序应用。对广大群众而言能够足不出户实现“一对一”人工咨询;对法律顾问而言,便于记录日常工作情况,实现工作数据信息化管理,并作为工作评价考核依据。同时,我局已草拟《綦江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南》,明确村居法律顾问履职清单及考核细则,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的监督管理。

    此复函已经刘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3年 6月 27日


    (联系人:文科,联系电话:13648398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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