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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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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建议》(第17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到我区行政执法监督中存在“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执法监督方式较为单一、执法监督结果应用刚性不足、执法监督氛围不够浓厚”等四个问题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一是厘清行政执法监督权责。执法事项清单公开全覆盖。我区已在 35个区级行政执法单位(含区委序列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厘清执法事项、范围和责任。各单位在政务公开栏目中对权力清单的行使层级、设定依据、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处罚流程图等内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区司法局已起草《綦江 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明确执法监督的内容、方式以及备案审查等相关制度,该文件待区政府同意后进行印发。通过建立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区司法局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职责定位,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二是丰富行政执法监督内容和监督主体。区司法局着力探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在全市首创并以区政府名义出台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文件,将“行政执法效能”指标单列考核,得到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推进监督内容体系化。考核评议办法从体制改革运行、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与执行、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效果和执法保障等六个方面,42项具体评价指标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督评价,实现行政执法监督从点到面的大步跨越。推进监督主体多元化,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独立评议,采用“线上+线下”测评方式,将纪检、审判机关、信访、网信等部门涉及数据纳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指标,实现多元化监督,将两代表一委员、企业代表、群众测评纳入评议指标,将行执法纳入全社会监督之下。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和方式。在执法监督渠道上,形成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网络舆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等信息联通,实现多部门合力监督的效果。内部监督上,形成了委托执法备案审查制度、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制度、执法监  督通报约谈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  度。监督方式从案卷评查为主转向对执法主体推进体制改革、队  伍建设、制度建设落实、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效果、执法保障等各方面的综合监督评价,实现行政执法日常监督、综合监督、全面监督的有机结合。通过“引智、加量、全覆盖、抓重点”助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上台阶,引入第三方专业律师团队开展案卷评查,评查案件数量从 2021年 86件增加到 2022年114件,实现有普通程序处罚案件行政执法单位全覆盖。今年深入公安、交通、城管等单位,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开展专项案卷评查。评查结束后,区司法局对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将评查结果和存在问题反馈相关单位。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评议整改突出“闭环性”。评议完成后,形成评议报告和问题清单反馈评议对象,要求评议对象对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并向区司法局反馈整改情况,由区司法局通过现场核查等方式验收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了“监督-评议-反馈-整改-验收-提升”的闭环监督工作体系。

    四是突出行政执法监督刚性运用。今年案卷评查中,对案件 问题较多的单位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提请区领导对所在单 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评查结果列入年终行政执法效能考核。在年终行政执法考核评议中,对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较差的单 位,以及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危害或不良影响的单位,提请区政府领导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评议考 核结果对应行政执法效能指标体系,纳入街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绩 和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将报送 区委组织部门,作为对行政执法部门班子和行政负责人评价的重 要内容,强化行政单位一把手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在綦市管单位评议结果由区政府抄送市级主管部门,有效避免市管部门监督难、评价难、考核难的问题。

    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氛围。以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监督体系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区政府网站平台公示执法投诉举报监督电话。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执法专项整治为契机,“线上+线下”发动全区各街镇各部门通过区域全媒体,微信矩阵群,发送手机短信,出租车顶灯,在商圈、客运站、高速路口、场镇主干道等重点场所 LED 屏设置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特别是城区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有效监督,营造了全区上下广泛响应、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下一步,区司法局将通过“綦江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公众推送行政执法监督知识,让公众了解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后期,我们将逐步探索在区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拓展行政执法监督问题来源渠道,以点及面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监督知晓率和参与度。

    此复函已经刘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3年 6月29日


    (联系人:王岭,联系电话:1590234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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