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复函
杨秀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永城—三角道路(松湾公路)加宽改造的建议》(第62号)收悉。经与区三角镇、隆盛镇、永城镇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
近年来在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农村公路总里程不断增加,行政村通畅率逐年提升,目前全区行政村通畅率已达98%,永城镇已实现村民小组全部通畅。近年来,区交通运输委根据全区“十四五”交通规划,围绕永城镇产业发展,实施了一批农村公路的提档升级,包括老瀛山环线公路等,永城镇境内建设里程达6.7公里,较好地助力了凤冠橘等产业的发展。
您所建议的对永城—三角道路(松湾公路)进行加宽改造,经实地走访了解,该公路位于永城镇大桥村鱼塘坎社,路线名称晒剑坝—桦湾水库公路,路线编码CP00,公路长度3.454公里,路面宽度4.5米,经一条3米宽的农业生产便道与三角镇望石村三社相连。对于该公路的加宽改造问题,因国土空间“三区三线”调整已结束,升级改造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耕地,项目用地难以获批。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对接永城镇和三角镇,实地踏勘情况,研究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林地等农村公路建设限制因素,做好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待落实项目用地及线路方案后,上报至市交通运输委,力争将该公路项目纳入市级“十五五”普通公路项目库,多方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促进项目落地建设。
此复函已经李吉彬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联 系 人:马 豪,联系电话:023-85886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