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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DH0153号建议的复函

秦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机制的建议》(第DH0153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我区实际,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的采纳情况
您提出的“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民生实事项目规划、进度及成果,提升群众知情权和满意度”等建议,与我区提升政务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的目标高度契合。经研究,您提出的三项具体建议已在我委牵头制定的《綦江区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机制(试行)》(详见附件)中得到充分落实:
(一)项目规划公开。
机制明确,在征集阶段通过綦江日报、綦江发布等媒体广泛征集意见,并在决策阶段形成候选项目表后按程序提交审议,确保群众全程参与。
(二)进度滞后说明。
机制要求,各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单位每月通过公示栏、微信群等发布图文进度,区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现场检查并通报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三)成果展示与总结。
机制规定,民生实事项目投用阶段,由责任单位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及周边群众代表参与验收,区融媒体中心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专题报道,全面展示项目成效。
二、机制实施保障
该机制已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区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监督执行,明确责任单位分工,强化问责问效。下一步,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培训,确保信息公开标准统一、流程规范,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后续工作安排
我委将持续跟踪机制运行效果,结合代表和群众反馈动态优化实施细则,并通过“綦江发布”等平台定期通报民生实事项目进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复函已经张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綦江区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机制(试行)》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王中萍,联系电话:13527335628)
附件
綦江区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机制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为提升民生实事项目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区级民心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制定本机制。
2.本机制适用于全区所有区级民生实事项目,各责任单位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 公开内容及方式
(一)征集阶段。
1.向全区“两代表一委员”书面征集意见。
2.通过綦江日报、綦江发布、到綦江等媒体发布征集信息,向社会群众广泛征集意见。
(二)决策阶段。
1.区发展改革委征求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镇人大主席团意见,结合街镇反馈意见完善民心工程项目,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再次论证,形成拟建项目清单。
2.按程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区人大主任会、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3.根据“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办法”有关要求提交人代会票决。
(三)建设阶段。
1.业主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或展板,列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基本信息。
2.责任单位每月通过项目所在镇街公示栏、微信群发布图文进度,接受群众监督。
3.区级层面由区融媒体中心在綦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到綦江APP等媒体矩阵开设“民生实事”专题报道,及时更新民生工程建设进度;区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1次现场监督检查,可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视察项目施工进度。
(四)投用阶段 。
1.责任单位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及周边群众代表参与验收体验。
2.区融媒体中心在区政府网站、“綦江发布”等媒体发布项目成果专题报道。
第三章 责任分工
1.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制定标准、每季度开展抽查。
2.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审核公开内容并主动与媒体平台、涉及镇街联系公开事宜。
第四章 附则
本机制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由区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