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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DH015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5-06-16

秦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机制的建议》(DH0153)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我区实际,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的采纳情况

您提出的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民生实事项目规划、进度及成果,提升群众知情权和满意度等建议,与我区提升政务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的目标高度契合。经研究,您提出的三项具体建议已在我委牵头制定的《綦江区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机制(试行)》(详见附件)中得到充分落实:

一)项目规划公开

机制明确在征集阶段通过綦江日报、綦江发布等媒体广泛征集意见,并在决策阶段形成候选项目表后按程序提交审议群众全程参与。

(二)进度滞后说明

机制要求各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单位每月通过公示栏、微信群等发布图文进度,区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现场检查并通报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三)成果展示与总结

机制规定民生实事项目投用阶段由责任单位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及周边群众代表参与验收,区融媒体中心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专题报道,全面展示项目成效。

二、机制实施保障

该机制202561日起正式施行,由区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监督执行,明确责任单位分工,强化问责问效。下一步,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培训,确保信息公开标准统一、流程规范,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后续工作安排

我委将持续跟踪机制运行效果,结合代表和群众反馈动态优化实施细则,并通过綦江发布等平台定期通报民生实事项目进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复函已经张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綦江区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机制(试行)》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616日   

   (联系人:王中萍,联系电话:13527335628


    

附件

綦江区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机制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为提升民生实事项目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区级民心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制定本机制。

2.本机制适用于全区所有区级民生实事项目,各责任单位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 公开内容及方式

(一)征集阶段。

1.向全区两代表一委员书面征集意见。

2.通过綦江日报、綦江发布、到綦江等媒体发布征集信息,向社会群众广泛征集意见。

(二)决策阶段。

1.区发展改革委征求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镇人大主席团意见,结合街镇反馈意见完善民心工程项目,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再次论证,形成拟建项目清单。

2.按程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区人大主任会、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3.根据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办法有关要求提交人代会票决。

    (三)建设阶段。

1.业主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或展板,列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基本信息。

2.责任单位每月通过项目所在镇街公示栏、微信群发布图文进度,接受群众监督。

3区级层面由区融媒体中心在綦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到綦江APP等媒体矩阵开设民生实事专题报道,及时更新民生工程建设进度;区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1次现场监督检查,可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视察项目施工进度。

    (四)投用阶段

1.责任单位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及周边群众代表参与验收体验。

2.区融媒体中心在区政府网站、綦江发布等媒体发布项目成果专题报道。

第三章 责任分工

1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制定标准、每季度开展抽查。

2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审核公开内容并主动与媒体平台、涉及镇街联系公开事宜。

    第四章 附则

    本机制自202561日起施行,由区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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