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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7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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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小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乡镇物业管理问题的建议》(第20250077号)收悉。经横山镇、打通镇、赶水镇、扶欢镇、东溪镇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关于“居民适应性培训与引导”建议

该建议可行。对征地拆迁安置居民的城市生活适应问题,我区已构建“三级培训体系”。一是分层分类培训。由区住建委牵头,联合乡镇政府、社区及物业企业,每年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内容涵盖《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解读、物业费缴纳义务、公共设施使用规范等。二是搭建沟通平台。在乡镇开展“居民议事会”制度,每月组织业主参观物业服务管理,参与公共收益核算。三是强化季节性生活引导。针对横山、郭扶等避暑型小区,在每年5月入住高峰前,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推送《避暑业主须知》,明确物业服务费缴纳周期、装修管理要求等。

2.关于“构建有效费用收缴机制”建议

该建议可行,我区乡镇部分物业公司为及时收取物业管理费,已采取给予按时交纳物管费的业主免收一个月费用的优惠;下一步,鼓励更多物业公司,结合乡镇经济特点,探索多元化的收缴方式。如指导乡镇物业企业根据小区类型(安置小区、商品房、避暑小区)制定阶梯收费标准;试点“缴费积分制”,按时缴费业主可累积积分兑换社区超市购物券、家政服务折扣;建立“温馨提示—社区调解—法律告知”三级催缴流程,避免矛盾激化等制度。

3.关于“提升物业管理专业性与服务质量”建议

此建议部分可行,我委和各街镇定期召集小区物业进行物质服务知识培训,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常态化对员工开展培训,我区乡镇现有小区的物业服务基本能满足业主需求。

4.关于“强化业主委员会职能与作用”建议

该建议可行。我们将业委会组建作为基层治理重点工作。一是在筹备阶段,由社区党组织推荐3-5名党员骨干担任筹备组负责人,严格资格审查和程序监督,确保人选政治素质过硬、协调能力突出。二是推动业委会建设与基层党建深度融合,建立"党员业主带头、全体业主参与"的治理模式,截止今年已指导35个小区完成业委会组建,覆盖率提升28%。三是建立街镇、社区两级指导机制,制定组建时间表,全程参与选举监督,推动形成业主自治、物业服务、社区治理的协同合力。

5.关于“明确各级政府管理职责”建议

该建议可行。一是厘清职责边界,明确街镇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街镇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处理价格违法、违章搭建等问题。二是充实监管力量,在有物业小区的街镇均设物业专职管理员岗位,配备1-2名专业人员。三是建立协同机制,推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模式,对开发商遗留问题、重大矛盾纠纷等,由乡镇政府牵头召集住建、规划、司法等部门联合处置。

6.关于“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议

该建议可行。一是我委已指导乡镇加快政策配套,严格遵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制定适用乡镇物业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乡镇执法部门对违规搭建、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的处罚权限。二是探索建立物业纠分速裁通道,协调法院在乡镇法庭设立物业纠纷巡回审判点,推广“调解员十法官肋理”前置调解模式,确保居民权益及时得到维护。三是我委严格落实《重庆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办法》,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对信用等级C级及以下企业,自评级公布之日起实施五项惩戒措施,对信用分值扣至0分的项目负责人,实施约谈、建议更换岗位,并作出3年内不适宜任职的行业提示。

此复函已经杜万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617日    

(联系人:赵长俊,联系电话:1399638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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