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260号建议的复函
戴兴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彻底取缔商品混凝土“黑站”,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0250260号)收悉。经与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2023年以来,我委陆续接到投诉,反映“黑站”供应混凝土问题,我委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已对自拌搅拌站立案查处6起,罚款7.3万元。
2025年4月初我委联合环保、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了《綦江区自拌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此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非法自拌混凝土和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严厉打击。
二、下一步工作
加强日常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源头管理,工程项目建设自拌混凝土搅拌站的,应严格落实“自产自用”原则,保证混凝土不外售。我委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每年对辖区内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搅拌站开展质量检查,加强原材料抽检,生产过程抽查,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
强化验收把关,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各行业项目的管理力度,强化过程监督抽查,严禁使用“黑站”混凝土,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工程质量验收,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安全。
加大执法检查,后续将根据巡查、举报、投诉等渠道,收集“黑站”信息,联合相关单位,开展联合调查,落实“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措施,严肃查处自办混凝土搅拌站。促进我区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
此复函已经杜万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朱洋洋,联系电话:1502545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