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6010001号建议的复函
刘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石壕镇“壕尚雅居”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及落实生态移民补助政策的建议》(第06010001号)收悉。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石壕镇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办理产权证问题
经调查核实,目前该项目还存在部分规划建设内容未完成,达不到竣工联合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存在拖欠政府相关部门的税费,导致该项目所有房屋达不到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条件。目前我委正在协调承建单位将剩余建设内容进行垫资建设,待相关建设内容完成后,再进行竣工联合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我委将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一次产权办理专题协调会,在条件准予的情况下,及时办理已售房屋的产权证。
二、因产权证未办理,影响购房业主享受移民补助政策的问题
鉴于该项目存在的问题较多,时间较长,相关补助政策调整较大,待后续产权证办理后,结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以及移民补助政策的相关规定,建议先由建设单位与购房业主进行一次协商处理,如协商不一致时,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诉讼解决。
综上问题,鉴于“壕尚雅居”地产项目的开发单位重庆银开置业有限公司已不能履行主体责任,该建设单位资质已被注销多年,经我委与项目承建单位:重庆康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协调,下一步,计划在石壕镇政府的见证下,康悦公司愿意将项目所有未完成的建设内容全面建设交付,达到联合验收条件,涉及的建设资金参照保交楼相关政策,实行后进先出,用项目的剩余资产优先抵偿给康悦公司。保交楼工程款抵偿完清后,对项目依法进行司法处置,司法处置的资金按照法律清偿程序。
此复函已经杜万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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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邓忠波,联系电话:1375283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