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复函
林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农村天燃气安装“以奖代补”政策的建议》(第20250193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农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区街镇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綦发改价〔2020〕17 号)文件执行:场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区范围内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执行管线到户内灶具处包干价格3980元/户。其他用户按照“一事一议”的定价原则执行,由所在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燃气企业与用户协定安装收费价格。1.协定价格在6700元/户以内的,按协定价格执行。2. 协定价格在6700元/户及以上的,由燃气企业将用户的基本情况、安装设计方案、预算收费方案等资料报区发展改革委按相关规定进行单一成本审核后执行。
根据现行政策,我区暂无政策资金支持农村天然气安装。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研究农村天然气安装“以奖代补”政策,提高天然气使用普及率。
此复函已经王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 年 6 月 24 日
(联系人:张飞,联系电话:17723822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