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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056号提案的复函

农业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第5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总体情况

(一)发展成效日益凸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途径。自2017年以来,我区统筹扶贫专项资金、农旅融合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组部扶持资金等4759万元用于壮大集体经济,覆盖10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截至目前,我区311个村(含涉农社区)共有30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现经营性收入,“空壳村”消除率达97%。全区301个村集体经济实现经营性收入7075.26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50万以上的村25个,经营性收入在10-50万元的村有31个,经营性收入在5-10万元的村有122个,经营性收入在1-5万元的村有118个,经营性收入1万元以下的村有6个。211个村实现纯利润收入1390.53万元,其中纯利润收入10万以上的村31个,村平29.08万元。全区25个贫困村实现经营性收入2567.58万元,村平102.7万元,纯利润346.8万元,村平13.9万元。同时,盘活土地6200余亩、涉及2400余户农户,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260余万元;带动农户务工28500余人次,增加农户务工收入340余万元。

    (二)运行机制日渐完善。一是制定了《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示范章程》,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坚持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防止出现“家长制”“一言堂”,实行民主管理。目前全区所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按照章程,办理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凭借登记证刻制了公章、开立了银行账户、办理了税务登记,成功激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张“身份证”。二是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出台《綦江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綦农委〔201938号)、《关于加强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的通知》(綦农委﹝2020﹞164号),项目资金管理逐步规范,并完善了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明确了进入管理团队的村干部可以采取目标绩效考核的方式进行奖惩,充分激发和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凝心聚力、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三是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出台《綦江区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綦农委〔2019115号),规范财务管理,可采取村财镇(街道)代管方式,由街镇代理账务,也可由街镇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财务代账公司代理账务;规范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街镇确定的会计审核,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报街镇领导审批同意后,再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形成同意决议执行。四是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6个部门出台《农村“三变”改革经营主体承接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綦农委〔2018232号),明确财政补助需要受益对象投劳投资、不需要专业队伍施工,财政预算金额在200万以下的农村小微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不强制实行招投标制,优先支持农村“三变”改革经营主体承接,凸显村集体发展劳务经济的优势,盘活农村劳动力市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

    (三)发展模式日趋成熟。我区自启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以来,以效益为导向,不断实践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了产业带动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租赁经营型、项目拉动作型的五型发展模式。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建立区委、区府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推进,街镇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一是区农业农村委重点为项目实施提供规划指导、技术推广、产销对接等服务支撑;区委组织部重点加强扶持村组织建设、党组织带头人选拔培养等,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区财政局重点加强资金拨付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保障资金安全。同时,区农委农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共同参加,每季度召集各街镇集体经济工作人员进行调度,了解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解决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要求各街镇落实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成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和集体经济项目论证小组,明确集体经济发展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统筹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做好全镇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台账,做好集体经济“一村一档”,做好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等。三是各村是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主体,具体操刀手,要求各村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学习先进经验、探索致富新路、增强集体经济活力。

      (二)因地制宜,选准产业

       村依托自身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选准适合发展的产业、项目和经营方式,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大力探索“五型”集体经济模式促进集体增收。

      一是产业带动型。立足资源禀赋,发展优势特色种养殖业。比如,石角镇新农村盘活闲置茶山发展茶业,延伸茶叶加工、营销流通等产业链条,2020年茶叶产业为村集体创造收益32万元;安稳镇4个村抱团发展养殖黑山羊,整合家庭农场、养殖大户、合作社形成“联合体”,延伸产业链,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0年实现利润近200万元。

      二是资源开发型。结合本地特色资源,开发历史古迹、古建筑、红色文化、高山纳凉经济等。如打通镇大罗村利用海拔优势,维修废弃办公室用于纳凉出租,该项目已于20216月份正式投入运营;安稳镇崇和村依托红军过境资源,打造红军街,出租红军服,体验红军餐,2020年实现利润2.5万元,目前该村正在继续扩大优势,开发民房住宿,培养红色文化讲解员等。

      三是租赁经营型。由村集体经济进行前端的项目选择、土地整治及设施建设等和后端的监督管理,通过招租等方式,引进经营主体负责中端的运营管理。如中峰村投入资金64万元建立标准蜂园4500群蜂,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以2/群计价出租给业主经营,100群蜂的蜂园租金约3万元。

      是服务创收型。由村集体提供各类有偿服务,解决政府、市场做不好的事情,以及一家一户做不了的事情,拓展集体经济收益来源。如横山镇回龙村围绕休闲旅游度假人员服务需求,成立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承接禾康养老服务公司、清风场、德信酒店等物品清洗、家居清洁、农副产品购销等服务。截至目前,村集体实现收益20.3万元,贫困户分红3.93万元。

      五是项目拉动型。三角镇红岩村村集体承接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大棚房拆除等项目,2020年实现劳务服务收入160余万元。横山镇新荣村利用“花千谷”景区路道、花卉等设施管理的用工需求,成立财禄建筑劳务公司,承接景区劳务及小型建筑工程,实现收益28.5万元,贫困户分红2.8万元。

     (三)加大培训,强化队伍

      一是2017年底以来,我区举办集体经济专题培训班6次,组织街镇分管领导、镇农服中心负责人、第一书记、集体经济管理人员、区级相关部门人员820余人次参加。邀请了区县及市级资深专家授课。同时各镇村不定时召开集体经济发展培训会,二是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向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上,继续加大人才输出。向重点帮扶镇、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及示范村等全覆盖选派4名驻镇工作队长、41名驻村第一书记和58名工作队员。三是全区381个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完成,学历、年龄“一升一降”,选举出了一批敢作为、会创业的村干部,强化管理团队配置。招聘一批本土人才具体从事集体经济发展,鼓励懂技术、有头脑的人员返乡创业,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同时给予土地、金融方面的政策支持。四是区农业农村委选派了46名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包片负责21个街镇的产业规划、技术服务、产销对接等。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围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需求,通过会议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有力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调度监管。一是加强集体经济调度。对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申报、建设、验收、资金划拨、绩效评估进行全程指导督促。二是落实财务监管责任。一要加强财会队伍建设。重视培养镇、村财会人员,定期开展农村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注重稳定财会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二要强化街镇监管职能。各街镇明确专人做账,可采取街镇委托代理中心做账或街镇集中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财务代账公司代理账务,加强对村居财务、集体经济组织账务的监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财务代账公司代理账务的,应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备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专设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三是强化考核机制。定期对推进情况、资料归档情况、账务处理情况等进行督导,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

      (三)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各街镇要落实集体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要强化指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产业规划和用地审查,严防政策风险。支持和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购买相关保险,严防经营风险。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完善合同协议,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督促履行合同协议,严防道德风险。集体资金入股其他经营主体进行分红的,应在协议中明确经营主体履约担保的有效抵押物。集体资产入股其他经营主体进行分红或出租的,应在协议中明确资产受损、遗失的补偿及赔付。

      此复函已经曹长科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 7月15日

  

(联 人:杨远航,联系电话:1735329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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