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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321号提案的复函

钟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办理农民新村房地产权证切实解决农民新村建设遗留问题的建议》(第321号)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房地产权证遗留问题一直是困扰国土房管部门的一大难题,一方面是合法购房老百姓日益强烈的办证合理需求,另一方面是根源于开发建设各环节的不规范带来的无法办证情况。究其原因,既有开发主体行为的不规范,又有行政监管不到位和管理制度设计缺陷,也有部分购房群众维权意识不足的问题。据了解,全区范围内的农村新村大多数未完善用地、规划或建设等相关手续。这需要区政府、市政府出台解决历史遗留房屋产权办证问题的相关政策。届时,规资局和住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会积极办理相关手续解决农民新村房地产权证的办理。

此复函已经曹长科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7 10

(联 人:杜鹏,联系电话:1592326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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