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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

复 函


杨宗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建议》(第109号)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就应支付50%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计划提交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我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均查验了支付记录和支付计划;施工单位在开工时,应当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作为施工现场必备的资料,我委质量和安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质安中心)在进场监督时,均会核查此方案,要求严格按方案施行。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贯、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

区城市管理局定期召开扬尘防控例会。根据巡查情况,定期召开建筑工地、渣石运输和商砼运输扬尘防控工作例会,重点通报整治工作情况,督促各扬尘防控主体健全扬尘治理机制;二是加强工地、渣土消纳场出入口管理。责令辖区工地、渣土消纳场出入口按“五个必须”(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沉沙井、排水沟;工地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工地出入口必须派专人冲洗;必须保持工地周边环境整洁)整改。对工地、渣土消纳场出入口周边环境未保持干净,且未及时清理的给予处罚.

二、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商品砂浆应用推进工作方案》要求,自201911日起,我区城区范围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初步设计审批通过时间为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全面启用预拌商品砂浆。目前,我委质安中心、园区所、执法支队已严格按文件开展相应监督执法工作。我区除现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在生产预拌商品砂浆外,北渡工业园区也有两家预拌商品砂浆厂正在抓紧建设。

三、强化监管和执法

我委除监督项目的监督员外,还安排专人对扬尘治理进行巡查,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和市区两级的要求,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房屋拆除现场扬尘治理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立案查处。另外通过智慧工地环境监测模块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对扬尘控制不力的企业,纳入诚信评价系统扣分、安全标准化考核扣分。

截至今年5月,区城市管理局共计检查工地数123个次,值守工地3个,检查工地施工控尘方案33个,处罚金1200元;三是加强运渣车辆的监管力度。设置扬尘流动检查岗,对运渣车实行“三定”管理,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55车次,设置检查点45个,开展联合执法3次,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206台次,夜间巡查83次,处罚金10000元。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巩固、创建10个扬尘示范工地,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工作。同时,也将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对工地围挡、环境卫生、渣土运输等一并开展提档升级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将深入开展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进行重点监管,继续以巩固九龙大道等10条扬尘控制示范道路为抓手,切实抓好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从工地、运输到处置环节“两点一线”的全过程监管执法工作,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此复函已经吴大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720

(联系人:何明春,联系电话:1992283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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