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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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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经信函〔2021〕136号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复函


蒋家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第16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科学规划的建议。区经济信息委在2020年已委托华汇智妍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重庆市綦江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2025年)》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主要涉及城区、场镇、公交停车场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一是城区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方面:已建成的老旧小区将按15%比例进行配建充电桩,新建小区按100%比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预计到2025年,城区建成40个集中充电站,现已建成20个,规划新建20个(其中2个综合能源站,18个离散式充电站),作为城区充电的补充。二是场镇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方面:场镇充电站布局规划按照一乡镇一座及依托镇政府半径1~2公里附近的加油加气站建设的原则,每个场镇规划建设8个快充桩。三是公交停车场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方面:预计到2025年,建设25处公交专用充电站,已建成2处公交专用充电站,规划建设23处小型公交充电站,其中,城区公交车专用充电站建设14处,场镇公交车专用充电站建设9处。目前,《重庆市綦江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2025年)》规划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镇意见,下一步将进行专家评审,待区政府审定后,立即启动建设工作。

二、关于鼓励多方参与的建议。待《重庆市綦江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2025年)》规划出台后,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采用多种方式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提高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效率,但对建设运营的单位要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符合国家和行业统一标准,实现安全建设、互联互通。

三、关于探索原基扩建的建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是电动汽车成功推向市场的决定性因素,其建设、布局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电动汽车的普及程度。因此,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建设的主要原则如下: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地配建公用充电设施,以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地配套建设专用充电设施,以小区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等配套建设离散式充电设施,并以独立占地的综合能源站站、城市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四、加大政策支持的建议。待《重庆市綦江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2025年)》规划出台后,按照相关规定,出台充电桩推广及应用的综合性财政政策,积极引导公交、物流、环卫、出租等国有企事业单位抓好公共事业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鼓励小区物业、停车场、公共场地等建设充电桩,全面推动我国产业链的清洁化和绿色化,为实现2030碳达峰和2060碳中和“双碳目标”而努力。

此复函已经李炜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 7 月5 日

(联 系 人:吴锡建,联系电话:13637799100)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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