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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255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255号提案的

复 函

民盟界别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安全环保管理水平的建议》(第255号)收悉。经与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准入门槛的建议。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区应急局直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其他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相关的教育培训考试大纲由市级以上应急部门制定。环保管理人员没有任职条件。

区应急局联合相关单位,一直以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环境监督管理职责,采取以下措施强化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提升:一是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分类管理,针对区应急局直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否则不允许企业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建立总工程师制度,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人员加强安全知识学习,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他行业安全管理人员根据行业特点督促企业在招录安全环保安全管理人员时对具备安全环保相关知识或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二是强培训。区应急局每年组织数十场针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免费专项培训,聘请专家讲管理、讲案例,同时联合高新区管委会已于2019年开始委托第三方安全生产专业咨询机构聘请行业专家持续对区内企业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三是强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以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四是广宣传。通过安全生产协会,行业商会以及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平台媒介,结合安全生产月、6·5 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对安全生产、环保知识、法律法规、案例进行及时推送分享,并结合线上和现场指导,提升全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自2020年起,区经济信息委先后收集有关工业领域节能环保、绿色发展政策文件,编写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干货,形成汇编,印制成册,并聘请中介机构对全区工业企业开展走访、会议座谈等方式广泛宣传环保节能等法律法规。上述措施的实施,有效的提升全区基层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下一步区行业部门将加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的考核力度,督查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安全生产专业能力。

二、关于引入“安全环保管家”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引入“安全环保管家”提升基层企业管理水平,一是聘任优秀的安全环保等领域的专家为綦江区安全生产专家,建立专家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实现“安全环保管家”专业化;二是强化对第三方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公司的指导帮助和督促检查,与市应急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一起强化技术机构的规范管理,2021年开展了安全评价机构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查出问题1条,技术服务机构已联合被评价单位整改到位;三是区应急局以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引入专家对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开展评审工作,目前我区规上工业标准化达标企业96家,达标率为71%,专家评审过程也是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过程;四是鼓励各街镇(园城)、部门积极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帮助基层排查安全、环保隐患问题,以排查解决现场隐患和管理缺陷,目前高新区管委会、东部新城管委会、三江街道、通惠街道、区经济信息委等已引入“安全环保管家”,提升监管效能。下一步,对引进“安全环保管家”取得良好效果的街镇园城及行业部门,区安委会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亮点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实行加分奖励。

三、关于构建安全环保专家坐班服务机制的建议。在探索提升基层安全环保管理水平的过程中,发现目前全区企业安全环保风险呈现数量大、行业多、工艺差别大、基础薄弱、专业人才缺乏等特点,要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和监管存在的问题,一是在企业层面。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工艺和设施设备上进行技术革新创新达到本质安全,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切实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抓的良好氛围;二是在监管层面。各级各部门监管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监管能力水平严格履行职能职责,把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三是社会层面。《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应急〔202193号),此项工作必须举全市之力统筹人社、司法、财政、应急、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研究制定适合重庆的指导意见,綦江区才能根据实际出台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所以,目前,安全环保专家坐班服务机制暂不具备条件,待条件成熟时实施。

四、关于着力完善安全环保追责问责机制的建议。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省、市、县都建立了各级部门、岗位人员的安全、环保职责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法》已明确“三管三必须”等安全生产责任,以及明确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环保追责问责机制中,现各级追责问责部门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在提案中提出的“安全、环保一旦出了事,最先被调查处理的就是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的说法已有所改观,主要追究的是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即法人代表、投资人及实际控制人和相关的具体责任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只要按要求履行了自身职责,免于追责。

五、关于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的建议。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鼓励支持企业进行改革创新,目前已实施的正向激励机制有:一是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原重庆市安监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监发〔201391号)的规定,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在有效期内享受8项激励措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在有效期内享受9项激励措施;二是着力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区从多个方面鼓励企业创新创造,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以创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称号等为载体对企业实施正向激励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三是广泛宣传用好“12350安全生产举报有奖机制。重庆市、綦江区出台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并通过各类宣传平台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初步形成了社会监督、企业员工监督、各级部门监督的安全生产全员监督态势,建立起“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都是安全员”的工作机制。

此复函已经江宗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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