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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 复 函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

周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免部分文化旅游行业水电费的建议》(第206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綦南供电公司、渝綦水务公司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已减免水电费情况

(一)水费减免情况。渝綦水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严格执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渝发改价格〔2020 207)文件和綦发改价 〔20204号文件以及渝发改价格〔20201093号文件要求,从20201月至202012月对非居民用户实行优惠减免,优惠用户73880户,优惠水量6188807吨,减免水费1149945.62元。

(二)电费减免情况。綦江供电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电价政策措施,对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23月份电费,按原到户电价水平90%结算。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会继续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和对文化旅游商户的纾困政策,出台政策后及时与其他单位沟通协调,减轻行业受疫情带来的影响,保证綦江区文旅商户的正常经营。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6月12日

(联 系 人:黄雨欣,联系电话:48651752)


附件下载:

函141 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复 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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