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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复函


城管函〔2022147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


张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东部新城片区店招店牌的建议》(第127号)收悉。与通惠街道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1年按照全市户外广告、店招整治统一要求,我区由政府出资一千余万元,结合店面实际情况,以每一栋建筑为单位,按照规格、尺寸和颜色一致的原则,对古南、文龙片区临街店招进行了统一更换。

(二)随着经济和城市的发展,城区面积逐步扩大、城市人口日渐增多,据我局不完全统计,目前古南、文龙和通惠片区共有店招1万余个,原统一制作的店招由于时间过长,均陈旧破损或因经营业主变化而由店主更换。现有店招因为建设年限不一致、经济条件的不同,存在牌匾陈旧、破损、污垢、不规范、不精细、不美观;制作工艺简单,形状、规格随意、色调、形式、格调、面积大小与整体建筑物及周边不协调,对城市景观有一定的影响。

二、工作措施

(一)为加强城市户外广告、店招的规范设置、美观和谐,我局今年正在与区融媒体中心共同推动《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修编》,力争年底前通过规划评审并实施,为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保障和执法依据。

(二)为进一步加强店招设置的规范管理,提升店招的美观、档次和设置合理性,我局近年分别邀请区级、市级广告设计单位,结合实际对区政府周边、红星步行街区域的店面情况,制作了店招统一设置工作方案,向上级进行了汇报。但根据现有情况实施有较大的困难,一是因财力问题,由政府全额或部分出资不可行;二是店主意愿不高,不愿承担部分费用;最大的问题是各种经营品牌店招有严格的色彩、布局、标志以及材质要求,统一实施不易推进;三是城市建筑由于规划因素,对建筑、商业体的店招前期规划未考虑整体性,店招设置的位置、尺寸不一致,设置后的效果不明显。

()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规范违规招牌。我局于20213月开展对城区违法设置的招牌与大型户外广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1.对设置在了人行道上,影响市民出行与安全的招牌,支队牵头督促各大队加大执法力度,至202112月底共计整治户外广告1055处,其中整改拆除违规广告横幅431处,规范违规店招店牌153处,清理乱涂乱画471处。2.对部分符合设置条件,有利于推进企业发展的招牌,经审核后要求设置单位重新合理设置。

三、下一步工作

为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在建筑的规划评审中,加强广告、店招规划规范设置的建议;二是持续牵头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严格查处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并强化移动式招牌和落地灯箱的管理;三是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的协作和日常巡查,对存在陈旧、破损、污迹的店招,及时督促店主及时更换、清洁;四是加强店招设置备案的监管,引导店主设置规范、整洁、协调的店面招牌。

此复函已经王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2628

(联人:王潇,联系电话:1363791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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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城管函[2022]147号“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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