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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复函

陈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綦江-石角(往返)公交车末班车时间的建议》(第144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途经三江街道的公交线路为512路,从綦江汽车站始发,终点站为温泉,公交客运企业根据512路公交线路高峰期客流量,调整部分班次到达石角后返回綦江。綦江汽车站至温泉线路运行里程42公里,投入11辆公交车,日发73班次,运行时间为6:00-19:00,趟次运行时间约为120分钟,发班间隔为30-75分钟,日核载3692人,实际日均载客量约3400人次现有运力已基本满足市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工业园区职工流量流向的变化督促公交客运企业适时调整车辆班次时间和车辆数量,并督促公交客运企业加强与桥河工业园区管理人员联系,共同探讨是否开行定制班车,尽量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此复函已经李吉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2022613

(联 人:刘启强,联系电话:48661516


附件下载:

103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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