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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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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路面扬尘治理的建议》(第131号)收悉。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古南街道、文龙街道、通惠街道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到的“施工时做好防尘措施,及时做好修复”建议,区住房城乡建委和区城市管理局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是区住房城乡建委印发《綦江区建设工地扬尘治“红黄绿”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施工扬尘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扬尘控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建工地按照要求严格开展施工防尘自查,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且进行评分分级挂牌管理。二是区城市管理局对城区所有市政道路开挖施工进行审批管理,建立开挖施工台账,由城管执法支队常态化巡查执法巡查监管,要求施工结束后对路面、绿化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恢复。若违反管理规定或拒不恢复的,将严厉查处。

二、针对您提到“增加机扫率,有效清扫路面尘土”的建议,一是各街道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为契机,将加大清扫力度。采取人工清扫加机械“冲、洗、擦、扫”等方式,增加道路冲洗作业频次。对重点路段每日洒水保湿6次,不利天气影响时适时增加频次,每日机扫作业2次,雾炮喷淋2次,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人工普扫2次,每周全覆盖冲洗街道、人行道1次。二是区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对各街道清扫保洁的督查考核力度,督促环卫保洁公司做好城区车行道、人行道清扫保洁,严格考核,提升工作质量,确保城区干净整洁有序。

三、针对您提出的“规范渣土施工车辆运行”,一是区城市管理局和区住房城乡建委均对在建工地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分别接入区建筑协会监控平台和区城管执法支队,指定专人管理,实时关注工地出入口和渣车运输情况,利用智能化手段实现扬尘源头管理。二是区城市管理局严“五个必须”关口,要求辖区建筑工地、渣土消纳场出入口严格“五个必须”落实,不定期对运输建筑渣土的工地渣土消纳场进行值守,严格落实不冒装撒漏、冲洗干净才能离场的规定。三是区城市管理局加强运渣车辆“三定”管理。重点路段、重要节点设置扬尘流动检查站,检查过往运渣车辆和入城脏车查看是否按规定时间地点和线路行驶,是否保持车辆清洁,是否密闭运输,是否有冒装、撒漏等情况。四是区交通局加强国省道公路渣车运输车辆监管力度。发现未遮盖篷布及存在货物撒漏的车辆,督查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严厉查处。五是严格落实审批监管。本着“审批先行、执法在后”的原则,完善审批与执法联动机制,在确保“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设置沉沙井、排水沟配备车辆冲洗设施”的前提下,才对其进行审批备案。六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未密闭运输、带泥上路、后盖未完全封闭等违规操作进行罚款处理,同时对相关运输单位进行通报处理,有效杜绝渣土车带来的扬尘影响。

四、按照您提“规范路面洒水时间、方式”建议,各街道将避开上下班高峰、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洒水,除遇路面急需清理等特殊情况外,均采取夜间洒水车作业的方式,并加强司机文明洒水培训,确保洒水作业规范。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621

(联人:罗俊卿,联系电话:138833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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