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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2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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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主导类投资项目管理的建议 》(第023号)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连贯性、实效性。

(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闭环管理。为加强政府主导类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我委严格按照当年政府投资下达计划和《重庆市綦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等环节审批工作,强化项目概算控制,按照上级投资计划批复内容实施项目,不擅自变更项目,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的工程“四制”要求,对项目全程监管,对项目完工后发挥的效益进行评价,找出问题,修正不足,使项目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拉动政府资金的投资效益。

(二)保障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要素。我委分领域策划包装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2022年我委累计为28个政府投资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8.2亿元,食品园区基础设施等5个项目获批专项债20亿元。累计配套2039.5万元前期项目周转金,保障獐狮坝水库、S534白云观至石角段改造等65个项目顺利推进前期工作。

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推进的科学性、指导性。

    (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科学民主决策。2022年,我委较往年提前2个月制定2023年度政府主导投资计划,项目数量114个,总投资204.9亿元,年度计划68.4亿元,同比增长25.3%,力求投资的数量更足、质量更好。投资计划制定后,我委面向全区政府部门反复征求意见7次,向人大汇报3次,向政协汇报2次,审慎决策,反复论证,几经删改,方于全区印发,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二)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刚性执行。我委严格按当年度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对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确需实施的,由项目单位送区发展改革部门和区财政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区人民政府审定,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不做变更严格把好项目入口关,保障政府资金有效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均衡发展。

三、增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的精准性、制度性。

(一)坚持项目信息报送制度。安排专人对列入年度实施方案的政府投资项目,定期进行调度,与项目单位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及时掌握工程手续办理、项目建设进展、完成投资、资金到位等情况,结合现场调研等方式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专项的信息报送工作,分类统计中央资金、专项债、民心工程等项目节点,定期在区级会议上汇报,按月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更新项目最新数据,保障项目信息的精准性和实时性。

(二)确保政府投资安全高效运行。充分运用重大项目“周调度、月推进、季评比”工作机制,创新开展重大项目现场“拉练”活动。2022年,牵头召开重大项目周例会20余次,协调解决问题80余个,政府投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高效推进,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1个区级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00亿元,其中16个项目如期建成投用。新建、改扩建道路280公里。蟠龙抽水蓄能电站1号机组完成安装。黄沙水库下闸蓄水、福林水库启动主体工程建设,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第一批)国家试点工程高质量完成。

此复函已经李炜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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