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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24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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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新界别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助力后疫情时代下文艺院团恢复生机的建议》(第242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已有支持措施

渝南文化公司成立于2015年,为我区唯一国有文艺院团,属规上企业。近年来我区主要采取了以下支持措施:一是加大资源整合,将影视会议中心、綦江农民版画产业发展公司等划转为资产,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其自身造血功能。二是优先承办政府活动,每年承接区政府为街镇购买公共文化演出、四季旅游养生季展演等大型文旅活动,取得基本业务收入,维持院团正常运转。三是促进文旅融合,通过政府撮合,与旅投旗下景区景点达成合作,形成驻场演出、活动承办等文旅融合模式,拓展业务范围。四是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支持。区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扶持。通过地方文化促进中心等牌子,近七年共争取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330万元,极大改善设施设备条件和办团能力。

二、关于“设立文化艺术振兴专项基金”建议

一是现有文艺精品奖励扶持政策。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化旅游委、区文联共同实施《关于申报2022年度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项目的通知》《关于公布2022年度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项目的通知》(綦江文联发〔20233号)文件。每年划拨18万经费,先后奖励扶持200多件文艺作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本年度,将修订綦江区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办法,优化升级相关的内容,进一步向各专业艺术院团和机构进行政策倾斜。三是积极吸纳意见,在区文联为区委起草的《关于在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中进一步加快綦江群众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加以体现。

三、关于“加大对专业艺术院团和机构的扶持力度”建议

为切实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有效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推动疫情后经济快速恢复,綦江委办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启航新征程·一綦向未来提振消费五条措施的通知>》(綦江委办〔20237号)、区商务委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启航新征程·一綦向未来”2023年春节政府惠民消费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同时文旅系统、政府各级部门展演活动将优先采购专业艺术院团和机构的文化产品,让沉淀的作品尽快面向大众,走向市场。

四、关于“加大政府购买文化服务力度”建议

一是近年来,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文艺院团的发展工作,每年安排演出经费84万元,专项用于非遗文化进社区演出、综艺节目进景区演出、优秀精品文艺节目进村居演出、地方戏曲进校园进乡村演出等。二是区政府为街镇购买公共文化演出项目从2015年开始实施,从2017至今共六年,全部面向文艺团体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渝南文化公司累计中标480万元,为纾困疫情影响,结算方式均为一次性付清。下一步我们将优先采购艺术精湛、诚实守信、国有文艺院团考核获优秀的艺术院团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此复函已经胡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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