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复函
罗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处置我区闲置资产的建议》(第245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意见内容
(一)关于“建立闲置资产数据库”的意见
2023年10月—12月,区财政局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对管理的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了包含房屋、土地、大型仪器设备、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和其他资产的全量资产数据库。2025年1月,区财政局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对调查摸底数据库进行更新,对房屋、土地等重点资产建立了闲置资产台账,其中:房屋332宗,建筑面积12.63万平方米;土地38宗,面积13.41万平方米;船闸3座;水利基础设施(泵站等)50座。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建立“公物仓”制度,明确“公物仓”的管理职责、出入库流程和资产调配规则。依托“渝快政”数字政务平台运行“公物仓在线”应用,将闲置的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统一纳入“公物仓”管理,初步形成了跨系统、跨层级的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体系,推动闲置资产由部门内部小循环迈向“区域一体化”大循环。目前,线上系统已建设完毕并按照“一地创新·全市共享”的要求贯通运行,实体公物仓已完成选址工作,正在改造装修,预计2025年正式投入使用。
区国资委按照全市国有资产盘活要求,梳理房屋、土地等资产1279条,账面价值32.55亿元,全部列入2025年“国有资产盘活管理平台”。自主建设“綦江区企业国有资产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将全区5943宗企业国有资产一次性录入,完成底层数据归集,并实施月底动态调整机制,常态化管理,清理账面总价值449.76亿元,其中,房屋账面价值89.79亿元,土地账面价值93.04亿元,基础设施账面价值88.07亿元,股权账面价值178.86亿元。
(二)关于“分类施策,灵活处置”的意见
1. 房产与土地:区财政局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将具备盘活条件的房屋、土地资产通过公开转让、对外租赁等方式盘活。2024年,通过联合产权交易网挂牌公开转让城区和乡镇临街房产收入708.33万元,出租房产收入89.94万元。2025年1-5月,区国资委统筹国企盘活房屋和土地资产账面价值107430.86万元,收回资金21314.75万元。
2. 车辆与设备:一是积极开展资产共建共享共用。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无偿划转资产5548.61万元,占资产处置总量的65.97%。同时鼓励各部门在办公设备、仪器设备等资产方面开展共享合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二是加强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管理。严格审查报废资产处置申请有关资料,现场核查实物资产情况,并对报废资产处置收益上缴情况进行跟踪核查,2024年处置报废资产原值1950.51万元,收益55.15万元。
3. 对外债权:2025年1-5月,区国资委统筹国企盘活对外债权资产账面价值29487.06万元,收回资金30017.25万元。
(三)关于“强化资产管理与监督”的意见
1. 规范管理国有资产“入口端”。制定《重庆市綦江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通过限数量、定价格、严年限,拧紧资产采购“水龙头”,能通过功能挖潜、修旧利废满足工作需求的应减少配置,传导“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根据全区国有企业资产100%入账要求,按照自建、购买、划入、受赠等类型,推动企业国有资产账外入账184处、新增入账490处,账面价值36亿元。梳理符合确权条件资产279条,账面价值17.87亿元;累计完成资产确权279条,账面价值17.87亿元,确权进度100%。
2. 重点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端”。建立在用资产长效管理机制,制定《重庆市綦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各单位在资产使用、出租、转让、捐赠等环节管理,推动国有资产高效集约利用,充分发挥资产运营效能。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在出借、调用、出租前应按程序审批。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每个国企均设立了资产管理部,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专人专管;每年区国资委至少组织两次国有资产管理培训,特别是在推进“三攻坚一盘活”工作期间,区国资委邀请专业机构进行了资产盘活专题培训,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水平明显提高。
3. 审慎管理国有资产“出口端”。制定《重庆市綦江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资产报废的使用年限、审核流程及职责权限,通过公开招标选定3家报废资产回收公司,提高报废资产残值收益。细化《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和相关要求,各区属国有企业按要求制定了国有资产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对除授权国企自主处置资产项目外,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房产、车辆等资产处置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2024年,全区国有企业资产交易处置490笔,交易金额1.8亿元,除国资系统内部交易外,全部实现公开挂网交易。
(四)关于“推动资产信息化管理”的意见
区财政局扎实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顺利完成数据迁移,构建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前后衔接,预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环环相扣的链条管理体系,实现了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了资产管理效率。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资产使用效率、资产闲置率等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优化调整,提高资产管理决策科学性。每年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参加系统操作培训和信息化管理知识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和业务能力。
区国资委依托现有国资大数据监管系统,健全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核算、统计制度,推动企业国有资产有效利用,动态、实时更新“重庆国资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重庆市国有资产盘活管理平台”“綦江区企业国有资产信息智能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增强国有资产“数智”管理效能。按房屋、土地、基础设施、股权等类型建立资产卡片,并全部录入綦江区企业国有资产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实现资产数字化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认识,转变国有资产管理方式。
转变国有资产管理理念,严格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在基于内部控制规范及单位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方法的完善,强化人员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财政智管·资产管理”运用水平,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细化管理,严格落实财务内控制度。
将国有资产的采购、使用、管理、处置、清查核实等环节,与内部控制业务层面的资产控制进行融合,优化资产管理手段方式,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则,确保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各关键环节相互分离、制约。加强财务、资产、业务部门的联系,定期开展盘点工作,监督检查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在资产的配置方面,严格落实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具体职能的不同,进行资产合理配置、规划资产结构,避免盲目追求数量的重复同质采购。建立健全资产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涵盖资产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资产绩效管理有章可循。加强部门单位间联动,整合国有资产资源,缓解资产配置不均、配置随意、超标准配置资产、闲置资产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实现多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资源共享、结果共用。
结合国企改革,组织实施“国资国企大招商大招租大推广”系列活动,加大“线上线下”宣介力度,通过专业运营、品质提升、文旅赋能等方式提升社会面关注度,重点推动橙天地·欢悦城、铜锣湾、高铁综合体等大宗资产实质性盘活。
(四)强化监管,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紧抓单位内部管理,各单位制定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和处置报批程序,实现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完善外部监管机制,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处置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资产处置等事项的审批程序,明确管理职责,强化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同时,主动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共同监督,增强资产管理和处置程序规范性,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流失、不缺损。
通过数字监管系统实时掌握国有资产动态和100%入账情况,有效监管资产。严格执行《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将国有资产交易处置事项纳入审批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保证国有资产交易公平公正、合法合规、保值增值。制订《重庆市綦江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建立可衡量、可评价、可检验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考核体系,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盘活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此复函已经李乾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陈云,联系电话:1366769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