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复函
文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利用闲置车库,改善停车状况的建议》(第131号)收悉。经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统一的车库信息平台”的建议
该建议可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已建立统一的“渝畅停”(APP)车库信息平台,我区已根据市局的统筹安排,逐步接入市级统一平台,目前利用城投金卡公司系统管理的停车场(如:优山美地、千山美林等)现已全部接入完成。路内停车点根据市局安排有序接入,2025年底,城区路内停车点数据联网接入率达到90%以上;其他经营性停车场数据有序接入。预计到2026年底,“渝畅停”应用的信息查询、停车诱导、通停通付、车位预约、泊位共享等功能普遍推广使用。全区经营性停车场(含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点)数据联网接入率达到60%以上。到2027年年底,全区经营性停车场(含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点)数据联网接入率达到70%以上,数据联网运行准确率达到90%以上,各类停车数据资源充分汇聚并有效运用。“渝畅停”智慧停车应用全面投用,实现全区停车资源“一张图”、监督管理“一张网”、停车服务“一个入口”,基本实现全区“一个停车场”目标,配合市局形成具有“西部领先、全国进位、重庆辨识度”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二、关于“优化车库设施与服务”的建议
该建议可行。根据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二章停车场规划和建设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当按照规范设置停车场标志牌、交通标志、弯道安全照视镜、车轮定位器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划定交通标线、泊位标线,并对泊位实施编号管理。按照相关标准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通讯、防尘降噪等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等。我区在停车场备案审核中,已按照此条例规定执行。
三、关于“调整价格与管理机制的改善”的建议
该建议可行。停车场价格由发改委进行备案,目前綦江区大多小区都有月租、季租、年租等多种租赁方式,以满足不同车主的需求。在停车供需矛盾较大的老城区,例如沙溪景秀江山的月租为350元,在车位比较充足的登科府月租为200—250元。下一步,我区将鼓励商业停车场推出长租优惠,满足万达广场和红星美凯龙广场附近的停车需求。
四、关于“给予优惠政策”的建议
该建议部分可行。我区大力发展错时共享停车位,充分挖掘即有专用停车资源,定向错时共享给其周边居住小区、学校、医院等有固定停车需求的车主使用,鼓励车主入库停车。目前部分商用停车场已经推出夜间停车优惠特价服务,引导市民入库停车。下一步我区将鼓励余位较多的配建停车场降低收费价格,吸引车主入库停车,但是对于通惠街道停车位充足的小区周边和新城大酒店附近也需加大停车执法力度,多方协同配合让车主愿意进入车库停车,逐步形成停车入库的习惯。
五、关于“加强宣传引导的改善”的建议
该建议可行。我区开展“文明停车进小区”活动,大力宣传车库停车;在微信公众号发表文明停车倡导书,鼓励广大车主遵守交通规则,不违法乱停,文明停车。下一步我区将通过社区宣传、设置广告牌、社交媒体、车库管理人员自行宣传等渠道,宣传闲置车库的优势和便利,引导车主改变停车习惯,优先选择车库停车。
六、关于“利用闲置空地建设临时停车场”的建议
该建议可行。截至目前,我区积极盘活城市闲置土地,深挖潜在剩余空间和可改造资源,着力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提供小微停车场泊位4086个。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辖区内的闲置空地摸排,在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建设小微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逐步再增加停车资源供给500个。此复函已经杜万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赵长俊,联系电话:1899603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