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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07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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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已关闭煤矿矿井涌水监控与治理的建议》(第070号)收悉。经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建议落实情况

1.监控网络覆盖。区经济信息委牵头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属地镇对全区27座关闭煤矿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涌水点位置、涌水量、水质”信息台账。针对所有涌水矿井区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年度监督性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实施,2025年1季度监测显示綦江区关闭煤矿矿井水涌水水质均未超标。

2.配备监控设备。已采购在线流量监测设备,对松藻煤矿、后溪煤矿涌水开展实时监测。同时,5座矿井水治理EOD项目已设计前后端水质监测设备。

3.制定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关闭矿井涌水管理的函》(渝环函〔2024〕254号),对水质超标的煤矿,纳入风险清单,进行水生态风险研究和分类,评估其对水环境和生态的影响。

4.监控力量整合。推行“部门+镇+企业”协同模式,区经济信息委统筹协调,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技术指导,属地镇负责日常巡查,綦创公司负责国有矿井设施运维,形成“监管—治理—运维”闭环。

二、关于“加强治理技术研发与应用”建议落实情况

1.先进技术应用。EOD项目治理矿井(安稳二矿、后溪等5座)采用“跌水曝气+混凝沉淀”组合工艺,针对处理高浓度铁离子等污染物(如安稳二矿涌水中铁离子浓度最高超标9.7倍),确保出水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示范工程推进。后溪煤矿作为首个治理试点,2025年1月已完成生态沟主体工程建设,安稳二矿2025年4月进场施工,紫龙煤矿2025年5月进场施工,黄矸塘煤矿2025年5月进场施工,2025年10月完成验收,通过示范项目总结可复制的治理模式。

三、关于“强化部门协作与监管”建议落实情况

1.职责分工明确。整改方案已明确区经济信息委牵头统筹、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监测执法及技术指导、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保障用地手续、属地镇协调群众关系、綦创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的“1+4”责任体系。区水利局同步落实河长制职责,将矿井水治理纳入河长制重点监督内容,印发《2025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强化组织协调与分办督办。

2.部门共治深化。区水利局联合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联合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河长巡河履职能力,确保对影响河流水质的问题(如矿井水直排)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

3.效监管机制。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綦江区已关闭煤矿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2021〕14号),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属地镇属地责任+区级部门属事监管责任”监管机制,定期巡查,部门监督;同时,运用区城市治理中心平台开发了“矿井水溢流风险处置事件”模块,快速响应,确保设施稳定运行、风险及时处置。

四、关于“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建议落实情况

1.专项资金保障。EOD项目已争取采矿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用于5座超标矿井治理(总投资约3800万元)。

2.社会资本参与。通过EOD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由綦创公司负责设施建设运营,探索“治理+生态修复+产业转型”综合效益。

此复函已经区经济信息委王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胡清;联系电话:4866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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