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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24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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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区禁止违规使用轻质白油、液体蜡等化石工业燃料的建议》(第24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民用燃料领域的监管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要求,区经济信息委承担天然气(城市门站以内)、CNG/LNG终端车辆充装、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民用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关于工业燃料民用化管理的问题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明确的燃料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此外,我市对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进行了规划,出台了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地方标准。上述燃料进入我市民用领域均有相应的法规文件支撑,且每类燃料都有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由于轻质白油、液体蜡等新型化石工业燃料是近年来才涌现出来的,目前国家及市级层面还没有制定针对违规销售、使用这类燃料的处罚条款。因此,强制禁止轻质白油、液体蜡等新型化石工业燃料进入民用燃料市场缺乏法律依据,但其生产经营者、使用者及使用者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三、工业燃料民用化风险治理情况

为切实加强民用燃料安全监管,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全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整治及工业燃料民用化风险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全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整治及工业燃料民用化风险治理工作专班,由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和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共同担任负责人,多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专班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这与您建议中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的思路高度契合。在工业燃料民用化风险治理方面,严格落实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内容。加强对工业燃料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等市场主体的流向监管,应急管理、经济信息等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建立工业燃料流向管理台账,杜绝工业燃料违规流入餐饮民用领域;积极推进工业燃料使用单位替换为合规民用燃料,各镇街、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指导餐饮等民用领域单位规范使用合规燃料,对存量使用工业燃料的单位有序推进改造工作,并建立末端用户管理台账,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后续,醇基液体燃料安全整治及工业燃料民用化风险治理工作专班将持续深化民用醇基燃料安全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函已经王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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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梁飞,联系电话:1303638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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