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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 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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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精神,现綦江区202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内容:对于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做到应补尽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直到上级支持政策结束为止。每生每年补助金额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资助人数以最后实际申报人数为准。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关于调整綦江区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綦农委〔2021166)和《关于调整綦江区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的通知》(綦乡振〔202114号)中列支。第一批473*1500/=709500元;第二批165*1500/=247500第三批27*1500/=40500第四批66*1500/=99000元。合计资助7311096500元。

项目开工时间:2021101日。

项目竣工时间:20211222日。

项目绩效目标:对于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做到应补尽补。每生每年补助金额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资助人数以最后实际申报人数为准。

减贫机制实现情况: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每生每年补助金额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

公示时间:长期保持公开

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綦江区乡村振兴局(区纪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组:023-85888945,区扶贫服务指导中心:023-85888095,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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