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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调整綦江区2025年部分中央衔接资金 项目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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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要求,现将《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调整綦江区2025年部分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綦乡振〔2025〕2号)公示如下:监督举报电话:023-85880679,023-48655444,12345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9号)文件要求,市级收回部分资金指标。结合项目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对《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綦乡振202418)文件中安排的部分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调整下:

一、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实施的2025年綦江区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00万元,本次调减150万元。

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实施的2025年綦江区产业帮扶补助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139万元,本次调减620万元。

三、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实施的2025年綦江区脱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50万元,本次调减100万元。

四、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实施的2025年綦江区种植业补贴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54万元,本次调减167万元。

五、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实施的2025年綦江区中药材社会化服务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40万元,本次调减220万元。

六、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实施的2025年綦江区加工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50万元,本次调减150万元。

七、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实施的2025年綦江区农业企业发展补助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14万元,本次调减114万元。

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实施的2025年綦江区农产品品牌培育与推广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4万元,本次调减54万元。

九、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实施的2025年綦江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安排中央资金43万元,本次调减16万元。

本次调减金额1591万元,项目管理严格按原下达文件执行。

附件:綦江区2025年部分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明细表

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5615

(此件公开发布)

綦乡振〔2025〕2号关于调整綦江区2025年部分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doc

綦江区2025年部分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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