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乡村振兴 > 政策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綦江区2023年农产品品牌培育及营销推广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日期: 2023-06-18
字体:

区农产品质量和环境监测站: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根据关于下达 2023 年度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綦乡振〔2023〕5 号)文件要求,开展全区农产品品牌培育与推广工作,现将綦江区2023年农产品品牌培育及营销推广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綦江区2023年农产品品牌培育及营销推广项目经编制、审核,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明确了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项目建设任务(见附表1)。

二、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綦江区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綦农委〔2022〕23号)落实项目管理要求,自觉遵守环保、国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涉及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三、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单位要抓紧项目实施,确保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建设任务并组织验收。

四、资金和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认真总结分析财政和社会资金用于项目的投入情况、项目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真实、客观反映项目成果,并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附件:1. 綦江区2023年农产品品牌培育及营销推广项目建设任务汇总表

2. 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通用表)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綦农委〔2023〕123号关于下达綦江区2023年农产品品牌培育及营销推广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doc

123号文附件1和2.xls



附件1
綦江区2023年农产品品牌培育及营销推广项目建设任务汇总表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备注
1 重庆市綦江区农产品质量和环境监测站 100.66 綦江区各街镇 1.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抽样检验:全区21个街镇,完成定量监测农产品任务800个,其中例行监测农产品样品数量670个,监督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130个。
2.绿色食品补助:对2022-2023年获得绿色食品新认证和续展认证的16个产品进行补助。

合计 100.66


附件2








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通用表)
(20  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市级主管部门
区县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


总额:
其中:市级以上补助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请项目完成后一并提交该绩效目标自评表。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