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疫情防控 > 防控政策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有关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1-11-04
字体: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有关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本土疫情,且呈快速扩散态势。根据11月2日上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至2021年11月9日24时,全区范围内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KTV、网吧、酒吧、棋牌室、麻将馆、电影院、电子娱乐室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

二、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不办无事宴”。

三、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地。符合接种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应积极主动尽早完成疫苗接种,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