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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关于划定和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2022年第36号)

日期: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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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和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36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调整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

(一)具体范围及实施时间

1.古南街道北渡百盛雅苑4

2.古南街道长乐社区五彩尚城3栋

3.

4.

5.

6.赶水镇地税所家属楼

7.赶水镇石房643号

8.赶水镇正平村3组8号、9号、10号、14号、96号

9.安稳镇杨地湾五区57

以上区域自2022年11月16日20时执行。

(二)管控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2.区域内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聚集性活动。

3.实施封控管控后按第 1、2、3、5 天频次进行检测。若无异常,由属地街动态调整管控措施;期间若检出阳性感染者,则重新计算封控期,并按上述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二、划定低风险区

(一)具体范围

古南街道、文龙街道、通惠街道、三江街道、新盛街道、石壕镇、赶水镇、安稳镇、打通镇、三角镇、石角镇、横山镇除上述及已划定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管理措施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2.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打赢疫情歼灭战的通告》(2022年第25号)持续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划定临时管控区

(一)具体范围及实施时间

赶水镇石房村全域

以上区域自2022年11月16日20时执行。

(二)管控措施

1.管控期间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核实登记后,点对点闭环往返。

2.区域内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聚集性活动。医疗机构、药店、生活超市、农贸市场等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场所,可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继续营业。餐饮单位可提供外卖、打包服务,暂停堂食服务。

3.实施管控后按第1、3天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不漏1人。若无异常,由属地街道动态调整管控措施;期间若检出阳性感染者,则重新计算临时管控期,并按上述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4.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生活保供人员、社区工作者、应急抢险人员、防疫指挥人员等凭工作证明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

、解除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

1.解除文龙街道枫丹.圣堤亚纳27高风险区管控,按照其他区域疫情防控要求管控。

2.解除文龙街道景秀江山小区除9栋以外的楼栋临时管控,按照其他区域疫情防控要求管控。

3.解除文龙街道景秀江山小区沿景沙路门店临时管控,按照其他区域疫情防控要求管控

4.解除文龙街道大石盘红星片区安置房A栋,B栋,C1栋,C2栋,C3栋,D栋,E栋,G栋,H栋,I栋,N栋临时管控,按照其他区域疫情防控要求管控

5.解除通惠街道聚福家园1栋、4栋、5栋、7栋临时管控,按照其他区域疫情防控要求管控

6.解除通惠街道移通学院綦河书院1号楼除上品美食汇以外的沿街门店临时管控,按照其他区域疫情防控要求管控

本通告未尽事宜,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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