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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2022年第11号)

日期: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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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2022年第11号)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11923时起,在辖区内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域

赶水镇:客垫湾7号至客垫湾41

二、临时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2.临时管控后连续3到指定位置开展核酸采样,每次采样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余场所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4.118零时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5.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6.赶水镇场镇除上述临时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开展1次扩面核酸检测。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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