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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綦江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解读

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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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按照《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建设计划、建设标准、工作措施、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等方面,在统筹市政府下达任务及各镇街建设进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方案》初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确定工作目标。按城市和农村分两个时间段:一是到2020年,全3个街道、79个城市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2021年,全区17个镇、302个行政村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60%以上,城乡养老设施具备医养服务能力的比率达到100%

(二)推进设施建设。共两项:一是规划布局。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养老用地标准和“一街道(镇)一中心、一社区(村)一站(点)”全覆盖要求,规划选址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二是规范建设。明确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设置七大养老服务功能区域,并设置20张以上养老服务床位;镇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设置托养护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活动等功能区域,并设置2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老年人口较少的社区不低于200平方米;村级互助养老点依托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单独功能用房,提供邻里互助、定期探访、紧急救援等养老关爱服务。

(三)明确运营要求。一是增强运营能力。明确养老服务设施“中心带站”运营模式,并将镇街养老服务中心交由社会力量运营。二是促进医养结合。明确镇街养老服务中心要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医疗设施一体或邻近规划设置,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设置诊所等医疗机构,明确2022年,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建设5个以上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三是提高服务质量。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内容,探索创新服务方式和养老业态。四是培育服务队伍。明确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和职业教育体系,对养老服务岗位缴纳社会保险给予财政补贴

(四)细化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纳入对镇街和区级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坚持每季度在区政府常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部署工作任务,每季度向市政府报送推进落实情况。街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规划、选址等难点事项。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建设资金以市级补助资金为主,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明确将镇街、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区级公共财政预算,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将福彩公益金区级留存部分8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补助、税费减免、创业补贴、融资支持以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综合责任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制度。



政策原文: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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