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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綦江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9-18

《綦江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经区政府同意,于910日正式印发。为便于社会公众理解和各级各部门执行,现就《行动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的出台背景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民生福祉,是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大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志,在考察调研中多次深入实地察看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情况,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2411月,部署谋划实施提升农村饮用水质量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重庆市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有关指示,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水量、水质保障能力,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完善供水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提升我区农村饮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饮水高质量发展,我区根据《重庆市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结合实际制定了《綦江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二、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4部分正文和4个附件。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农村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发展思路,统筹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升农村饮水保障水平,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县域统管,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到2027年,有效降低特殊干旱年份缺水风险,基本解决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村地区饮水问题,大幅提升农村饮水质量,惠及农村人口68.5万人。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共7项:一是水源提升行动。实施水源提升工程17处(含新建及整治水源工程),综合采取优质水源置换、新建蓄引提(调)水工程、水源连通等措施,着力解决水源调蓄调配能力不足、易旱区域季节性缺水等问题。二是水厂提升行动。坚持“大水厂、大管网、大供区”,重点实施改扩建或新建一批规模化水厂。在规模化供水无法覆盖的区域,推进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提升供水保障能力。三是管网提升行动。合理布设输配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着力解决管网输配水能力不足、老化破损等问题。四是水质提升行动。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水源水质不稳定、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不完善、制水工艺落后等问题,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五是按照数字重庆“1361”整体架构,在数字水利应用场景中承接贯通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数字化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供水工程态势感知能力不足、监管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六是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按照“建管并重”原则和“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县域统管,建立相对统一的农村供水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农村供水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七是应急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处置机制,提升农村饮水风险事件“四预”能力,着力解决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不足等问题,筑牢饮水安全保障防线,全区2025—2027年,实施农村供水应急能力提升项目10

第三部分,工作措施。共5项:一是强化项目推进机制,建立专项行动建设项目清单,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分年度有序实施;二是建立县域统管机制,明确行业管理主体和县域统管主体,推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全覆盖;三是完善有偿供水机制,合理确定农村供水价格,强化水费计收,促进工程可持续运营;四是优化资金补贴机制,统筹整合上级资金及区级预算,安排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贴、水价补贴、水质监测等,依法依规建立补偿机制;五是完善企业考核机制,突出国有供水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市场服务职能,建立资产运营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跨部门协作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服务质量。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共4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机制,构筑工作责任体系,解决专项行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区级统筹、部门负责、镇(街)村协同、企业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方案实施。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四是严格监督评价,建立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强化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附件部分,共4项:一是通过梳理核心业务,预测未来三年工作进程,列出了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规模化水厂覆盖率、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水厂在线监测率、县域统管率和规模化水厂及千人供水工程应急备用水源配备率等6项量化目标指标。二是清单化明确水源、水厂、管网、水源保护、水质、数字能力、管理能力、应急能力等8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三是事项化列出未来三年的年度任务。四是对有关专业名词作了解释。

以上就是《行动方案》总体目标、总体任务和总体要求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三、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城乡供水一体化?

答:城乡供水一体化是实施城乡供水资源整合,对城市和农村供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包含城市水厂、农村规模化水厂、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

问:哪些工程属于重点水源工程?

答:本行动方案所称的重点水源工程包括小(2)型及以上水库和年引提(调)水能力10万立方米以上的引提(调)水工程。

问:什么叫县域统管?

答:以县域为单元,由专业化供水机构实施县域或片区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

问:什么样的年份称为特殊干旱年份?

答:由于降水量显著低于正常水平(本方案主要参考近20年的农村地区降水量),导致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年份。

问:易旱区域主要指哪些地方?

答:主要指经常发生旱灾的区域(本方案以我市有完整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旱情的2022年、打破自1961年以来特重高温天气持续时间最长记录的2024年发生农村饮水干旱缺水涉及的镇、村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易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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