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綦江区春季购物美食消费节工作方案的通知
綦江府发〔2013〕28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3年綦江区春季购物美食消费节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綦江区春季购物美食消费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13年綦江区春季购物美食消费节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推动我区商贸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根据《重庆市政府办公厅2013年春季购物美食消费节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74号)和全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13年綦江区春季购物美食消费节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主题
美丽春天 快乐消费
四、组织机构
组 长:蒲德洪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宗恒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世林 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王宏兴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柳光全 区公安局副局长
李 勇 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唐祯祺 区商务局副局长
任 杰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陈立东 区质监局副局长
师文勇 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在区商务局下设办公室,区商务局副局长唐祯祺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时间:
地点:綦江营盘山广场
参加活动人员:各相关部门、有关商贸协会负责人、大中型商贸企业负责人及职工代表,共计300人。
(二)汽车文化节
时间:2013年4月28—
地点:綦江区营盘山会场展馆
参加企业:江辉汽车、金泰汽车、桥亿汽车、景航汽车等十家汽摩企业。
主要内容:开展汽车信用消费推广活动,协调部分商业银行减免个人消费者分期付款费用,指导部分大型连锁汽车销售企业与商业银行合作,对个人消费者分期付款消费实现“零手续费、零首付、低利率”。
(三)商场、超市、餐饮等行业促销活动
时间:
地点:各大商场、超市、餐饮企业等
主要内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采取抱团促销、让利促销、设奖促销等方式开展让利惠民活动,充分吸引消费者消费,扩大消费面,提升消费力。
(四)农家乐郊游活动
时间:
地点:各大农家乐(乡村酒店)
内容:鼓励和动员社会团体、广大市民利用节假日到城郊农家乐郊游、赏春,扩大休闲消费,让广大市民吃在农家乐,住在农家乐,玩在农家乐。
(五)特色农产品展销活动
时间:
地点:綦江区营盘山会场展馆
内容:展示展销綦江造特色农产品,让广大市民认识綦江,宣传綦江,推广綦江。
六、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策划、精心准备。组织春季购物美食消费节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周密策划,切实做好活动方案的拟定工作,做到目标清晰、架构合理、活动丰富、内容详实、步骤具体、操作可行。各相关单位要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
二是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单位职能,拟定相应的工作责任,明确分工,确保落实。区政府办:负责活动总体牵头,负责相关方案的审定发文。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区商务局:负责起草活动总体方案并报区政府审定,负责组织召开相关企业的参节动员大会,负责调度掌握执行单位工作进度,督办相关工作落实,负责整体活动具体执行,按活动方案开展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整体宣传工作,协调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集中宣传消费节的各项活动,营造“美丽春天、快乐消费”的浓厚氛围。区公安局: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区市政园林局: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搞好场地占用的有关手续问题,活动期间支持各大型商场、超市、汽摩、餐饮企业营造活动氛围。区质监局:负责活动期间的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区工商分局:加强各项活动的监管和服务工作,防止制假售假、销售“三无”、销售过期和来源不明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区食药监局:负责餐饮企业、农家乐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是落实制度,确保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的思想,强化法纪观念,建立工作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落实职能责任,完善防范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个活动安全开展。
四是总结经验,表彰奖励。对参加春季购物美食消费节的单位,以及对促销活动有创意、销售业绩有突破、就业岗位能稳定、群众满意度高的商场(超市)、汽摩企业、餐饮、酒店(楼)、星级农家乐将进行表彰奖励(考评办法另行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