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2013年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綦江府发〔2013〕27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綦江区2013年新型城镇化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綦江区2013年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綦江区2013年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紧紧围绕建设繁荣富强的渝南门户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目标,以增强城镇承接能力和集聚辐射能力为核心,以加快产业、人口和功能集聚为重点,着力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强力培育产业支撑,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城镇化政策保障措施,推动綦江主城、小城镇和农民新村联动协调发展,实现新型城镇化新突破。
二、主要目标
——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89个百分点,达到46.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54个百分点,达到40.05%。
——城镇规模进一步扩大。城镇人口增加1.54万人,达到37.65万人。城镇建成区面积增加1.62平方公里,达到38.76平方公里。
——产业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5%,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3%,发展微型企业750户,转移农村劳动力1万人。
——城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綦江主城竣工、新建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中心镇、小城镇实施“561”工程建设29个,其中汽车客运站7个,绕城公路5条
——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以改造老乡场为主,建设农民新村15个。农村公路通畅里程新增200公里。新建农村客运招呼站1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113个。改造农村C级危房7000户,D级危房1000户。建成公租房934套,新建公租房330套,建成廉租房2443套,改造棚户区700套。
——城镇生态文明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綦江主城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9%。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綦江城区达到90%和100%,建制镇和农民新村均达到80%。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311天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编制城镇化各类规划
争取城乡总体规划尽快获批。完成城市综合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系统、城区消防、户外广告等专项规划编制,完成新盛、青杠榜、观音片区、三江组团和枣园组团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桥河工业园区控规修编,完善各大园城控规报批等工作。完成3个中心镇总体规划修编,启动其它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15个农民新村规划和含“老乡场”在内的村规划编制。完成《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争取获批。
(二)统筹推进綦江主城、小城镇、农民新村联动协调发展
1.加快綦江主城建设。全力推进綦江主城城市骨架建设,启动环城大道通惠互通、登瀛大道、通惠至杜家坝大道建设。加快区域性交通枢纽建设,启动火车站换乘枢纽和通惠综合客运站建设,助推渝黔铁路新线、三南铁路、重庆三环高速公路綦江段建设。加快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启动通惠商圈建设,改造提升南州商圈,推进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海峡两岸农产品综合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区域性金融服务基地建设,启动金融商贸中心建设,增加金融机构1—2家。加快区域性文化高地建设,创建市级文化产业园,启动职教中心建设,助推南方翻译学院,建成体育中心一场一馆。加快公用公共、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綦江人民医院“三甲医院”二期建设,启动中医院迁建工程,有序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成通惠河亲水带状公园,续建纸厂道路,启动沙溪路上山道路、枣园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区殡仪馆和治丧中心。启动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垃圾场环保工程、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提升旧城品质,稳步推进二桥、火车站、桥河、半边街等片区旧城改造,完成城区防洪护岸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完成老城供排水管道改造,启动“老四川”牛肉干企业搬迁项目。推进东部新城开发建设,启动东部新城城市综合体、通惠大道延伸段景观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新城道路管网建设。完成登瀛大道占地等征地拆迁任务。古南、文龙、三江街道要全力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加快綦江主城建设。
2.狠抓示范镇、特色试点镇建设。扎实开展示范镇、特色试点镇建设方案评审并组织实施。推进示范镇、特色试点镇率先加快发展,给予示范镇、特色试点镇城镇化项目、用地、资金、政策扶持;赋予示范镇、特色试点镇在城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人口和产业集聚、城乡一体化等方面先行先试的权力;加强示范镇、特色试点镇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示范镇、特色试点镇项目运作模式、产业发展、人口集聚的成功经验。示范镇、特色试点镇严格按照“
3.加快一般镇建设。一般镇要加强特色风貌打造和特色产业开发,发展支柱产业,比照“
4.加快农民新村建设。农民新村建设要强化选址审批,以老乡场改造为主,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以农民新村名义修建“小产权房”。落实“六通六有”基础设施街镇、区级部门共建责任制。探索推行不受户籍、地域等条件限制建设农民新村的办法,鼓励农民向农民新村集聚。
5.继续推进农村C、D级危房改造。农村C、D级危房改造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张榜公布,接受监督。C级危房改造要采取“主体排危、风貌改造、环境整治”的模式,做到“改危”与“改观”并举;D级危房拆除重建要与生态移民、扶贫搬迁、救灾扶贫搬迁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在农民新村建房集中居住。加快农村畅通公路建设。稳妥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加快工矿棚户区改造。启动采煤沉陷区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完成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
(三)强力培育产业支撑
1.坚持工业化引领城镇化。加快重庆重要现代综合制造业基地和重庆能源基地建设。完成重庆重要现代综合制造基地规划方案评审。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引领城镇化试点镇工作。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年度任务。推进投资74亿元的旗能电铝、50亿元的安稳电厂扩建、52亿元的中峰蟠龙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农民工就业,力争新增工业从业人员5000人以上。
2.坚持农业现代化支撑城镇化。完成山地农业示范园方案规划和审批工作,加快“1+20+X”山地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强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助推城镇化试点镇工作。构建都市型现代农业体系,打造重庆餐饮原辅材料基地。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家庭农场,新增规模经营面积4万亩。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3.坚持特色旅游带动城镇化。完成区域性旅游胜地规划方案评审。强力推进特色旅游带动城镇化试点镇工作。加快恐龙木化石公园、古剑山生态运动公园、东溪古镇旅游景区建设。建设旅游地产2万平方米。新增2—3家高星级饭店,50家以上星级“农家乐”、“农家客栈”、“采摘园”。旅游从业人员新增300人以上。
4.坚持服务业促进城镇化。引进、培育一批商贸名企、名店、名品,大力发展会展、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研发设计、咨询评估、家政、保健等服务业和微型企业。力争服务业从业人员增加2000人左右。
5.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出台扶持鼓励政策,对晋升二级、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纳税大户实行奖励;对区外来綦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给予奖励。房地产业完成投资25亿元,开工100万㎡、竣工100万㎡商品房,建筑业实现产值65亿元。实现城建配套费征收2.5亿元,房产业和建筑业税收8亿元。
(四)大力推进“五城同创”
以文明城区创建统领“五城同创”。建立体制,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统筹协调推进“五城同创”。完善机制,落实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的目标任务和责任,把“五城同创”落到实处。开展活动,把“五城同创”不断引向深入。加强督查考核,确保“五城同创”工作成效。成功创建重庆文明城区。
(五)加强城镇管理
加强城市管理,组建城市管理委员会,落实部门、单位城管责任制,形成大城管格局。城镇管理向街镇、社区延伸,健全区级领导、区级部门、街道、社区、个人五级城管联动机制。推进城管数字化、网格化。整治城市“十乱”。加强城区扬尘治理,加大卫生保洁力度,探索城镇卫生保洁市场运作机制,不断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小城镇管理,健全场镇管理体制机制,整治场镇市容市貌,规范场镇秩序。加强城镇停车场(位)、公厕建设管理。完善城乡垃圾村收镇运区处理机制。
(六)加强城镇化项目库建设和管理
强化城镇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制定《城镇化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强化城镇化工程项目管理。把城区投资500万元以上、街镇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城镇化年度建设项目,纳入城乡建委城镇化项目库管理。区城乡建委牵头做好城镇化项目的前期工作。
(七)切实落实城镇化保障措施
1.强化城镇化资金保障。要保证预算内新增财力30%资金用于城镇化建设项目,保证城建配套费专项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区城乡建委、区财政局要尽快制定《城镇化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办法》,以项目安排资金。市级中心镇、市级农民新村、农村C、D级危房改造按照市要求匹配资金;加大特色试点镇、区级农民新村的资金扶持力度。
2.强化城镇化用地保障。要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加大通过“地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力度,保障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稳步推进街镇用地指标与城镇化发展水平挂钩。
3.强化城镇化人才保障。强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引进一批规划、建设高端人才。采取集中学习和外出考察学习形式,分层次举办三期城镇化干部培训班。
4.健全城镇化工作机制。区城乡建委要加强村镇建设管理所的管理,加大人员培训和交流力度。优化建设审批服务环境,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建设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规定。建立并联预审制度,制定《城镇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并联预审办法》。完善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要切实落实区级领导联系城镇化重点建设项目、城镇化重点项目督查等制度。
5.强化城镇化目标管理。各街镇、各部门(园城、国资公司)与区政府签订城镇化目标任务责任书,并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城镇化工作领导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6.严格城镇化督查考核。采取季度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单位自查、年度集中考核等形式开展督查考核。考核要注重常态化监测和信息收集,实行分类考核,严格逗硬,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八)营造城镇化发展良好氛围
区级各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报道城镇化工作。协调市级及其以上媒体宣传綦江城镇化。建立城镇化工作网站。编印城镇化资料汇编,举办“美丽綦江·城镇化”摄影展并编印成册,制作城镇化成果宣传片。加大力度宣传城镇化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