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村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綦江府发〔2013〕26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村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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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统一思想、大胆实践、迎难而上,为推动村镇建设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提升了农户的居住品质,圆满完成了市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取得了突出成绩。为了激励先进,更好地推动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根据《綦江区2012年村镇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綦村建领〔2012〕25号)规定,经严格考核评比,区政府决定,对永新镇等15个街镇和区财政局等10个部门(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挥先进示范带动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村镇建设工作的战略部署,总结经验,继续推进村镇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綦江区2012年村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
綦江区2012年村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等奖(9个)
永新镇人民政府 永城镇人民政府 东溪镇人民政府
隆盛镇人民政府 打通镇人民政府
区督查室 区财政局 区城乡建委 区公安局
二等奖(16个)
横山镇人民政府 赶水镇人民政府 石壕镇人民政府
丁山镇人民政府 三角镇人民政府 新盛镇人民政府
篆塘镇人民政府 安稳镇人民政府 文龙街道办事处
三江街道办事处
区农委 区民政局 区水务局
区规划局 区国土房管局 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