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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綦江府发〔201331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推进品牌大区建设,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渝府发〔2010117号)要求,经一届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区实施商标战略,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商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商标不仅是一个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信誉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象征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体现。实施商标战略,是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城市经济实力和树立城市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区实施商标战略,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知名品牌、国内外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是推动綦江经济发展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重要环节;是做大做强我区产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我区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增强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是增强我区企业商标产品的诚信度,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需要;是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因此,必须将商标战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以推进。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314”总体部署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构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努力形成一批代表綦江优势产业、区域特色和城市形象的商标品牌,形成独具特色、在全市、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战略建设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201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注册商标总量翻两番。商标年均增长速度和增长量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全区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4200件。实现中国驰名商标零突破;地理标志达到5件;辖区企业拥有重庆市著名商标总量达到25件,年均增长3件以上;认定綦江区知名商标总量达40件,年均增长6件以上;同时,依靠食品、齿轮等园区培育品牌基地。

(二)商标布局更加合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产业布局,立足机械、冶金、煤化工、旅游、农产品等优势产业,着力培育一批代表綦江特色的商标品牌。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农产品著名(知名)商标数量。同时,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优势的产业上,培育形成著名商标集群和申报梯队,各街镇都拥有1件以上的知名商标。

(三)商标作用充分发挥。品牌企业对全区经济的拉动作用逐步显现,全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工业企业产值、税收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总税收的10%以上。

(四)商标环境不断完善。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商标文化氛围初步形成,支持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商标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重点培育方向

(一)培育壮大传统支柱产业商标品牌。围绕“六大园城”建设,打造中国西部齿轮城、重庆唯一的食品工业园、能源产业园,培育和壮大一批机械加工、冶金产业、能源、休闲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商标品牌,推动产业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化。

(二)优先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商标品牌。以煤化工产业园、中小企业创业园等区域为重点,在煤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以及笔记本电脑配套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推动全区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三)加快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以打造“农民版画之乡”为重点,并结合老瀛山、古剑山、东溪古镇等旅游项目,着力打造一批文化传媒、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商标品牌和商贸流通、住宿餐饮、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商标品牌,引领服务业加快发展。

(四)着力培育一批现代农业商标品牌。重点围绕优质粮油、木瓜、草蔸萝卜、辣椒、花椒、蔬菜、生猪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注册一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依托食品工业园区,积极打造草蔸萝卜、木瓜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五)努力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商标品牌。以我区具有出口优势或潜力的齿轮、猪鬃、毛纺、休闲食品为重点,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商标宏观规划。区政府将商标战略的主要目标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将商标发展纳入对街、镇的考核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品牌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将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对经济的贡献情况纳入统计范畴并定期公布。区财政每年根据商标发展工作情况安排一定数额商标战略奖励补助资金,由区商标战略建设领导小组用于对商标权利人一次性奖励或补助;组织商标战略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组织协调商标战略实施和驰名、著名商标及地理标志的培育发展、“商标免费培训”、商标维权保护等工作。各街镇要立足地区实际制定商标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区域品牌。

(二)推进商标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品牌,推动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商标宣传力度,披露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商标战略工作先进经验,营造实施商标战略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户外广告、政府网站等有效载体,对綦江自主品牌,特别是著名商标企业进行集中展示和宣传。

(三)加快商标人才培养。鼓励企业引进品牌经营、商标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商标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加强行政机关商标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商标意识。大力开展面向企业的商标培训,提升企业争创品牌能力和商标管理运作水平。加大与发达地区商标工作交流,学习商标工作先进经验。

(四)建立商标激励机制。对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新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区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助;区商标战略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应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商标发展的奖惩兑现。此外,各街镇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组织协调商标战略实施,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及地理标志的培育发展,品牌基地建设,商标宣传培训,商标维权保护等工作。

(五)加大商标政策扶持。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对于拥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在融资贷款、土地使用、税收政策、广告宣传、科技立项、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方面予以支持;对于没有正当理由未申请商标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享受区政府工业、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财政补助政策方面一律不予考虑;区政府将定期组织督察部门检查执行情况,并进行通报;

(六)加快商标品牌培育。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并规范使用自主商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防止商标被抢注。鼓励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利用商标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竞争。引导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注册,深入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的新型农业产业经营模式。按照“区县知名、全市著名、全国驰名”的梯次发展思路,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加大驰名、著名商标推荐力度,围绕产业发展做好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切实发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以及地理标志的带动作用。

(七)强化商标管理运用。引导企业加强商标的使用和管理,鼓励企业内部成立商标管理机构。将国有企业的商标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防止企业在经营、转让过程中商标资产的流失。加快推进企业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鼓励企业加强商标文化建设,丰富商标内涵,采取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商标的市场价值。

(八)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建立商标协作保护机制,形成商标执法合力。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商标权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司法惩处力度。完善商标行政与司法保护沟通机制,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九)健全商标社会服务体系。扶持发展商标代理机构,鼓励服务信誉较高的商标代理机构来綦参与商标代理服务,进一步完善商标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规范商标代理行为,维护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六、组织保障

成立商标战略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区工商分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商标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将商标战略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街镇、各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能,重视和支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将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纳入经济工作议程,加强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服务业、农副产品业等行业的宣传和指导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实施商标战略活动,制定具体措施,以此推进地方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

区工商分局牵头负责商标战略实施工作,要认真履行商标综合管理发展和保护商标专用权两大职能,负责全区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商标注册指导、商标日常监督管理、推荐评选重庆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商标侵权案件查处等工作,制定《重庆市綦江区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重庆市綦江区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办法》。区经信委要加强对企业的调查工作,引导綦江区工业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区质监局要加强对区内生产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尤其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具有綦江特色的农副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督促商标所有权人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国际质量标准生产产品,提高产品的综合实力。区农委要加强对农副产品经营者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区内具有一定特质和潜力的农副产品的普查工作,并将其列入《綦江年鉴》和《綦江区志》等,为地理标志的申报打好坚实的基础,引导支持具有一定特点、一定规模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推行“公司+农户+商标”的产业化经营。区文广新局要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印刷企业依法经营,堵住假冒侵权商标案件的“源头”。区科委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含商标)的宣传力度,为綦江区实施商标战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从今年起,区政府将把商标战略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要进一步加大对街镇和成员单位商标发展目标任务奖惩力度。对考核排名靠前或上升较快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或未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各街镇和成员单位要抓好落实,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七、实施步骤

商标战略从2013年起至2015年分年度进行(各年度目标任务见附件)。

 

附件:20132015年綦江区商标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13416

 

 

 

 

 

 

 

附件

 

20132015年綦江区商标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发展年份

2013

2014

2015

 

注册商标(件)

340

1380

1550

 

新发展商标(件)

1420

1600

1600

 

其中农产品(件)

80

80

80

 

知名商标(件)

6

6

6

 

著名商标(件)

3

3

3

 

地理标志商标(件)

2

2

2

 

驰名商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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