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13〕73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并就加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各街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的关系,确保全区122.325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07.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强化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责任
各街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负总责,街镇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切实加强责任目标执行中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中期督查和年终考核。
三、切实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
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制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93号)文件要求,各涉及街镇要积极配合,全面完成全区补充耕地0.3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5.3万亩,农村建设用地复垦0.3万亩的目标任务。各街镇对涉及项目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监管,用活用好涉地政策,聚合涉地、涉农资金,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积极开展生产建设活动损毁、自然灾害损毁和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的复垦工作。
四、健全完善土地执法监察机制
要建立健全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的巡查、制止、查处、报告、备案、责任追究等专项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行为,全年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查处率达95%以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查处率达100%。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