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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建设工作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1377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新村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市村镇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区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2013年市下达给我区的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建设任务,保障贫困群众基本居住安全,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市村镇办、市城乡建委《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渝村镇办〔201321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区建设农民新村15个(其中:市级示范点3个),改造农村C级危房1000户,改造农村D级危房1000户(详见附件1)。

二、补助标准

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每个补助200万元(其中:市、区两级财政各补助100万元),区级农民新村每个补助30万元;农村C级危房改造平均按照7500/户的标准补助;农村D级危房改造平均按照3.5万元/户的标准补助(其中:市级补助1.4万元/户,区级补助2.1万元/户)。

三、工作要求

(一)农民新村建设

1.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农民新村必须在通过选址意见批复、规划设计审查、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取得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等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要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和监理。建设完成后要按规定申请竣工验收和办理产权证书,严禁以农民新村名义修建“小产权房”,对有“小产权房”的农民新村将收回配套资金补助计划,不予补助。

2.强化共建责任制。各街镇要在农民新村的规划设计、手续办理、资金筹集、政策控制、建设管理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綦江区农民新村建设责任分解表》的要求(详见附件2),各司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农民新村“六通六有”基础设施建设。

3.积极谋划好农民新村建设。农民新村建设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平台,各街镇应注重工作的可持续性,除完成本年度的建设任务外,还应及早谋划,启动2014年计划建设的农民新村的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4.着力建设好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相关街镇要建设好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做到高水平规划设计、高质量建设施工、高标准配套设施。要充分发挥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的示范效应,带动建设一批环境优美、规模适宜、设施完善的农民新村,不断改善和提高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

(二)C级危房改造

1.科学统筹实施。各街镇要合理确定改造对象,选择老乡场周边、境内主要交通干道两侧、景区周边等交通方便、适宜居住的地区实施C级危房改造;对破损严重的土墙房屋及新修建的房屋等,不宜实施C级危房改造;要积极动员改造农户自愿出资、出料、出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提高改造质量。

2.分类改造危房。按照“主体排危、兼顾外观”的原则,对老乡场、农民新村及周边的C级危房改造,除主体排危加固外,还需兼顾外观整治,体现巴渝新民居特色;其余地区的C级危房改造,重在排危加固(“一户一档”资料中需各排危加固部位前、后佐证图片),适当进行局部整治。C级危房改造要严格遵照《綦江区2013年农村C级危房改造技术导则》(详见附件3)实施。

(三)D级危房改造

1.坚持公平公正。各街镇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最贫困群众、最危险房屋”为主要对象,以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户、高山生态移民户等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为重点,以拆除重建为改造方式,切实消除D级危房安全隐患,保障贫困农村群众基本居住安全。D级危房改造户必须是常住农户,改造名单必须经集体讨论通过,并在场镇显要位置和相应村社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2.优化改造思路。对于散落村庄和单独居住的农村D级危房,应鼓励其就近搬迁并到农民新村集中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集中利用。对符合村规划的聚居点,其农村危房改造应采取“主体排危、风貌改造、环境整治”的系统模式,完善“六通六有”配套设施,实施“一池三改”等,将其改造成为农民新村。

3.科学选用图集。凡D级危房必须拆除,重建方式可选择原基修建、另选址修建或在农民新村内建(购)房等。采用图集可在《重庆市巴渝新农村居民通用图集》《重庆市农村D级危房拆除重建通用图》中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建设小面积住房的,也可在《綦江区农村D级危房拆除重建通用图集》中选择。D级危房重建户的建设楼层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畜禽和生产用房除外)。

(四)其它要求

1.各街镇要加强研究,创新思路,积极推进宅基地复垦,通过开展“地票”交易、承包地和林地抵押贷款等措施,多渠道筹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建设资金。

2.各街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技术资金保障,依照《重庆市农房建设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农房建设改造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引导农民科学选用图集,切实提高农房建设和改造水平,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3.农民新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严格按照村镇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具有工匠证的工人实施,各街镇应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建筑工人意外伤害责任险。危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账,不得挪作他用。

420131210前,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和农村CD级危房改造需全部完工并完成相关纸质和电子档案录入工作;区级农民新村主体工程必须完成。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建设实行目标管理,2013年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对各街镇新型城镇化考核体系。区城镇化办、区村建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附件1.綦2013年农民新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表

2.綦江区农民新村建设责任分解表

3.綦江区2013年农村C级危房改造细则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621

 

 

 

 

 

 

 

 

 

 

 

 

 

 

 

 

 

 

 

 

 

 

 

 

 

 

 

 

 

 

附件1

 

綦江区2013年农民新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表

街(镇)

农民新村

农村C级危房

农村D级危房

建设个数

农民新村名称(拟选址地点)

建设方式

市级

示范点

改造户数

建设户数

备注

古南街道

0

 

 

 

50

15

 

文龙街道

0

 

 

 

40

10

 

三江街道

0

 

 

 

30

25

 

东溪镇

1

尚书新苑(紧邻尚书鲤鱼池)

新建

市级示范点

0

40

 

打通镇

2

凤台荘(青杠林农民新村二期)

续建

市级示范点

80

120

其中:100户专项用于采空区农村危房治理

大罗新村(大罗老乡场)

老乡场

改造

 

 

 

 

永新镇

2

荷塘月色(三溪村)

续建

 

120

80

其中:70户专项用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金竹林(八景村金竹林社)

续建

隆盛镇

1

十隆村(新场老乡场附近)

改、扩建

 

80

60

 

永城镇

0

 

 

 

40

30

 

横山镇

1

万家寨新村

续建

 

30

20

 

赶水镇

1

同心苑(紧邻适中老乡场)

续建、改造结合

市级示范点

70

90

其中:80户专项用于采空区农村危房治理

石壕镇

1

香树新村(紧邻万隆老乡场)

续建

 

100

130

其中:110户专项用于采空区农村危房治理

三角镇

2

荷花苑农民新村(石盘村)

新建、改造结合

 

90

50

 

 

团结新村(团结村)

续建

 

石角镇

0

 

 

 

0

30

 

篆塘镇

0

 

 

 

0

30

 

郭扶镇

1

同兴苑(同兴村)

续建

 

20

120

其中:100户专项用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安稳镇

0

 

 

 

50

50

其中:40户专项用于采空区农村危房治理

中峰镇

2

龙门桩(新庄村)

新建、改造结合

 

70

30

 

黄角坪

续建

扶欢镇

0

 

 

 

30

40

 

丁山镇

0

 

 

 

100

15

 

新盛镇

1

廊桥水岸(紧邻正自老乡场)

续建

 

0

15

 

 

15

 

 

 

1000

1000

 

注:1.各街镇至少完成一个2014年即将实施的农民新村的选址、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2.安排给郭扶镇、永新镇用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及南部四镇采空区的D级危房户数,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指标优先用于该项目,但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和审核程序办理,未用完的指标调整在本镇其他村社或7月底前向区村建办申请调整到其他街镇。

 

附件2

 

 

綦江区农民新村建设责任分解表

序号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1

下达农民新村年度计划,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受理选址申请,组织现场踏勘,拟制选址意见,组织风貌设评审,下达审查意见书。组织农民新村验收。督查考核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区村建办

区督查室

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各街镇

2

协调农民新村建设用地,完成年度计划内的农民新村规划编制和地下管网、小广场、垃圾收运点建设及对接协调各部门配备农民新村“六通六有”基础设施;办理“333”以下项目的施工手续。

各街镇

 

3

参加选址踏勘、方案评审,办理限额以上项目的施工手续,对限额以上项目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参加农民新村验收;争取市级农民新村示范点基础设施配套补助经费;开展建筑工匠培训工作。

区城乡建委

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各街镇

4

200万元标准配套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补助资金,按平均30万元/个补助标准配套资金用于区级农民新村建设。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农民新村建设。

区财政局

区城乡建委

5

落实优惠政策措施,争取中央、市级资金支持农民新村建设,引导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移民到农民新村建(购)房居住。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区农委、区城乡建委、各街镇

6

参加选址踏勘、方案评审,办理用地手续。保障农民新村建设用地,负责跨村(社)集体建设用地调剂及其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工作。结合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土地整治等实施农民新村(巴渝新居风貌)建设。做好农民腾退宅基地复垦,为农民新村建设筹集资金。参加农民新村验收。

区国土房管局

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各街镇

7

参加选址踏勘、方案评审,办理规划手续。负责农民新村所在地村规划编制,科学指导农民新村规划编制,兑现审查合格农民新村规划设计费。参加农民新村验收。

区规划局

区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8

负责配备农民新村便民小超市。

区商务局

各街镇

9

负责配备农民新村或所在行政村幼儿园建设(市级示范点单设幼儿园)。

区教委

各街镇

10

负责引导倒房重建性质的灾民到农民新村建(购)房。

区民政局

区城乡建委、各街镇

11

负责农民新村连接道路及村内主干道硬化。

区交委

各街镇

12

负责农民新村联户路和沼气池,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结合生态和扶贫移民实施农民新村(农民新村采用巴渝新居风貌)建设。

区农委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13

负责保障农民新村的饮水。

区水务局

各街镇

14

负责配备农民新村卫生室;实施农民新村内农房的改厕建设。

区卫生局

各街镇

15

负责配备农民新村垃圾收运箱,牵头组织垃圾收集、运转工作。

区市政园林局

各街镇

16

负责配备农民新村农家书屋、广播、电视设施。

区文广新局

各街镇

17

负责探索出台农民到农民新村建(购)房居住的管理办法;牵头做好入住农民新村的跨村农户的户籍办理工作。

区公安局

各街镇

18

结合涉农林业项目完成农民新村配套绿化。

区林业局

各街镇

19

负责配备农民新村污水处理设施。

区环保局

各街镇

20

统筹农民建房、购房贷款业务。

区金融办

各金融机构、各街镇

21

负责督促电、气、讯等企事业单位,统筹搞好农民新村电力、燃气及通讯设施。

区经信委

电力部门、各通信运营商、各街镇

22

负责配备农民新村的体育运动设施。

区体育局

各街镇

23

负责指导农民新村做好防雷设计。

区气象局

各街镇

24

负责指导农民新村做好消防设计。

区消防支队

各街镇

附件3

 

 

綦江区2013年农村C级危房改造细则

 

为了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居住安全,按照全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2013C级危房重在排危加固,改造标准调整为7500/户。为了推进C级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对改造要求作适当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体排危要求

(一)合理界定农村C级危房。农村现有C级危房的类型按结构可分为:框混、砖混、砖木、土木及其他等类型。其中主要承重结构或屋盖等部分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通过对其进行排危处理可以继续使用。对房屋外墙贴有瓷砖、粉刷的饰面、主体结构较好的农房均不得纳入C级危房改造范围。

(二)基础、墙体等排危。农村C级危房由于基础发生不均匀沉降,导致墙体和屋盖出现变形开裂的情况,如经观察变形未继续发展的,可对墙体和屋面的变形裂缝进行处理;如基础不均匀沉降和裂缝还在继续发展的,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对房屋基础的沉降变形处理后,才能对墙体和基础的变形进行处理。

(三)房屋梁、柱、屋面等排危。砖混结构房屋,梁、柱和屋面板等主要承重结构受损或破坏的,要对梁、柱和屋面板进行加固处理或者更换;砖木结构房屋,檩条、桷条和瓦片等,腐烂变形的要彻底更换;土木房屋、干打磊片石房、草房等除主要承重结构特别好的外,原则上不纳入C级危房改造,列入D级危房。

(四)主体排危资料要求。C级危房改造除建立完善“一户一档”纸质和电子资料外,还需提供各排危部位加固前、后佐证图片。

二、风貌控制方面

(一)老乡场和农民新村内的农村C级危房风貌控制要求

1.总体改造要求。按照“主体排危为主、适当兼顾外观改造”的原则进行,外观彰显巴渝民居特色,具体为“灰色瓦、白墙面、四大角、灰色线”。为了避免千村一面、风貌单一的问题,各镇街可结合乡村文化、建筑特色、产业特点、山水风貌和乡土人情等,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危房风貌改造方案,报经区村建办审核同意后实施。

2.屋面改造要求。屋面保持原有材质和特色,坡屋面要端檐坐脊,用1520cm宽的木板吊檐,板栗色油漆,可以只做吊檐不做封檐;平屋顶的需做防水处理,可不改成坡屋面。

3.线条及墙裙要求。外墙按《綦江县农村危旧房造风貌控制导则(修订)》要求划分梁柱线条,主墙面用白色外墙漆饰面,墙裙(高90cm)和梁柱(宽20cm)线条用深灰色外墙饰面。

4.墙面改造要求。在主体排危后,主要对正立面和两个山墙面做白色外墙漆饰面,外墙墙裙(高90cm)和梁柱线条(宽20cm)用深灰色外墙漆饰面,其余墙面至少用水泥砂浆搓砂饰面。

5.门窗改造要求。门窗至少用板栗色漆粉刷,可不用仿古花格木门窗。

(二)老乡场和农民新村以外的一般农村C级危房风貌控制要求

在主体排危加固后,屋面保持原有材质和特色,坡屋面要端檐坐脊,用1520cm宽的木板吊檐,可以只做吊檐不做封檐;平屋顶的需做防水处理,可不改成坡屋面;正立面做白色外墙漆饰面,外墙墙裙(高90cm)用深灰色外墙漆饰面,其余墙面至少用水泥砂浆搓砂保护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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