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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綦江府办〔201418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期,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承办单位未安排专人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逐项登记和跟踪督办。二是部分单位办理人员变换频繁,办理业务不够熟悉。三是答复函格式不够规范。少数单位未严格按照今年交办通知的要求进行规范答复。四是主动意识不强,办理实效不够高。部分协办单位未主动给主办单位衔接,按时给主办单位去协办意见,一些承办单位在答复前没有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必要的沟通交流,答复函针对性不强,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办理工作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安排专人对建议提案进行认真梳理登记和跟踪督办,对每件建议和提案要定科室、定人员、定时限、定实效进行办理,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办理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过问、亲自审签,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学习,提高办理业务能力

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的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并安排办理人员认真学习《代表法》及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3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政协重庆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的通知》(綦江府发〔201221号)、《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14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綦江委办〔2014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办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认真对待,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及时与代表委员进行必要的沟通联系,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深入调查研究,抓住建议提案涉及问题的实质,有的放矢解决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在解决问题上狠下功夫,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坚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结;对有一定困难,但经过扎实工作能够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快解决;对因现实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办到的,要如实说明情况,认真加以解释,努力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綦江府发〔201221号和綦江委办〔201423号文件要求,规范答复函格式,主办单位要在答复函右上角准确标明办理类别,区政府办公室将严格审查复函格式,对复函内容针对性不强、格式不规范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答复。要严格办理时限,协办单位要主动与主办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在43日前将协办意见送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在63日前完成办理工作。

四、加强督查,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区政府领导将继续坚持重点建议提案督办制度,加强重点建议提案的跟踪督办。区政府办公室将继续坚持建议提案动态跟踪制度,适时组织“回头看”,对一些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建议和提案,将采取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和代表委员实地视察、联合督查等方式进行督办,同时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加大督办力度,切实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实效。对办理工作作风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办理实效不明显、代表委员反映强烈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带来严重后果的部门实行问责。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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