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府办〔2014〕70号关于印发綦江区第八个重庆农民工日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綦江府办〔2014〕70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綦江区第八个重庆农民工日
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
《綦江区第八个“重庆农民工日”系列活动总体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
重庆市綦江区第八个重庆农民工日
系列活动总体方案
2014年11月2日是第八个“重庆农民工日”,按照全市关于第八个“重庆农民工日”系列活动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经区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搭建就业创业交流平台,展示农民工技能风采。
二、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节俭务实、广泛参与的原则,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有关精神,深入宣传各项服务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活动;充分展示农民工风采,展现农民工的巨大贡献,进一步形成理解、尊重、关爱、善待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引导农民工自立、自尊、自强、自信,提高能力素质、主动融入城市、共享发展成果,在“四区一城”建设的新征程上建新功、立新业。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在2014年11月2日前后一周内集中开展。
(二)地点:营盘山广场。
四、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人力社保局
协办单位:区经信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成立第八个“重庆农民工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前元,副组长:区人力社保局局长郑仕全、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方华,成员:区经信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分管领导。
五、活动安排
(一)第八个农民工日专场招聘会:11月2日,在营盘山广场组织一场专场招聘会。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经信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参与。
(二)评选2014年度“返乡创业明星”:在全区范围内评选2014年度“返乡创业明星”,并在农民工日活动上进行表彰。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卫生咨询服务:结合专场招聘会的开展,在招聘会现场设置卫生咨询服务专区,开展一次为全区农民工提供的卫生咨询服务。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农民工技能竞赛:10月30日,组织全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竞赛,对我区农民工劳动就业技能进行展示,通过技能竞赛评选优胜者,并予以表彰。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教委、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职教中心参与。
(五)法律咨询服务:结合专场招聘会的开展,在招聘会现场设置法律援助专区,提供法律援助及相关咨询。由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农民工维权及工资清欠活动:活动时间2014年10月15日—12月31日,结合专场招聘会的开展,在招聘会现场设置维权及工资清欠服务专区,对进场农民工展开维权咨询及相关服务。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走访慰问活动:在11月2日前集中开展一次针对困难农民工的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的对象由各街镇负责推荐,于10月20日前报送区人力社保局。推荐对象经审核后,由各街镇负责走访慰问,走访慰问的相关资料,于10月27日前报区人力社保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做好农民工工作是推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开展好“重庆农民工日”系列活动。要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二)精心组织,大力宣传。加大农民工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激励农民工积极融入城市,融入新生活,为“四区一城”建设贡献力量。
(三)准备资料,及时总结。农民工日系列活动的各分项活动责任单位,务必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所承担分项活动方案交区就业局,各分项活动总结于2014年11月5日前交区就业局(联系人:区就业局综合科张魁,联系电话:4861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