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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府办〔2014〕69号关于开展綦江区2014年返乡创业明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綦江府办〔201469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綦江区2014年返乡创业明星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

为展示綦江创业者风采,激发创业热情,进一步营造全区劳动者自主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2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4年綦江区“返乡创业明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返乡创业明星”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綦江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携资金、技术或项目,在綦江区创办的项目或企业稳定经营三年以上,且从未获得该项称号奖励,带动作用明显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所创办企业或项目达到一定规模,安置就业人员在20人及以上;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取得工商、税务及主管部门等合法生产经营证照和相关手续,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四)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合法监督检查,并自觉照章缴纳各项税费,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五)关心并积极参与社会各类公益事业,扶危济困,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六)创办的返乡创业实体注重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环境,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纳入评选表彰:被评选表彰对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相关权力机构认定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正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或者三年内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企业存在严重环保问题,三年内有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的;企业不按规定落实员工合法权益,三年内有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的;企业三年内有重大不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返乡创业明星”可由区级各部门、各街镇推荐申报,也可由创业者本人申报。

(二)申报时间。“返乡创业明星”申报材料于20141020日前报区人力社保局。

(三)申报材料。“返乡创业明星”申报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准确,手续齐全,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评选材料包括先进事迹材料和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各单位在评选推荐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评选标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严格纪律。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对借推荐评选之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荣誉称号的,撤销其称号、收回其荣誉证书和相应的物质奖励,并在5年内不得评先评优(联系人:区人力社保局何瑞芳,联系电话:48671130,电子邮箱(外网):qjcxtc@163.com)。

附件:1.綦江区“返乡创业明星”评选推荐表

2.评选推荐材料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013

附件1

綦江区“返乡创业明星”评选推荐表

  

  

  

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地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创办时间

现任职务

办公电话

传真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企业网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情况

企业注册资金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年产值    万元,2013年上缴税金    万元,累计吸纳就业      人,其中农民工     人。

是否市(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妇代会代表、团代会代表?如果是,请具体说明

本人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

4003000字)

(可加页)

所属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公安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工商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税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安监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环保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纪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审批机关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评选推荐材料说明

一、推荐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微机填写,使用仿宋四号字。

(二)姓名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不要简化,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户籍地填写XX区县(自治县)XX乡镇(街道)。

(三)主要先进事迹依照评选条件所列各项要求填写,力求简明,重点突出。

(四)此表一式3份,A4纸大小,请勿改变原表版式;电子版同时报送qjcxtc@163.com

二、评选推荐材料说明

(一)綦江区“返乡创业明星”推荐表

(二)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工商执照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六)候选人或所属企业荣誉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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