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府办发〔2014〕73号关于开展反假货币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14〕73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反假货币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假货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国家形象和人民币信誉,严重危害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鉴于当前反假货币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县反假货币工作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反假办〔2014〕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县反假货币工作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24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将在全区开展反假货币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反假货币工作的领导
反假货币工作具有社会属性,是政府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反假货币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利于针对区域形势特征,发挥统筹联动优势,提升反假货币工作实效,有利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防范金融风险。试点工作在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由区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以下简称区反假办)统筹实施。各街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反假货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本次试点工作为契机,围绕工作体系和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实效,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利益和地区经济金融秩序。
二、明确职责,切实推进反假货币工作
(一)加强联动,严厉打击假货币犯罪。公安机关要坚持严打方针和“追源头、挖窝点、打团伙、破大案”的指导思想,针对假货币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不断开展对假货币违法犯罪的集中打击、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击假货币犯罪活动。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视假货币的投诉和举报,特别是做好各类农贸市场等场所假货币违法活动的查处工作。检察机关要做好对假货币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现象的发生,坚持依法查办与假货币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关要把依法严惩涉嫌假货币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
(二)多管齐下,共同防范假货币侵害。各街镇及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创新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人民币和反假货币知识,提高市民防范假货币的意识和技能,营造全民反假货币的氛围,共同防范假货币侵害。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作用,组织和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教育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在中小学校开展反假货币知识教育,增强学生防范和识别假货币的能力,通过“小手牵大手”促进家庭成员提高反假货币意识和技能。商贸部门要督促主管领域的企业重视假货币引起的经营风险,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反假货币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反假货币技能。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发挥网点多、分布广、专业强的优势,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全面普及人民币知识,提高市民识假技能。
(三)严格收缴,全力堵截假货币流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假货币收缴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内控制度管理,做好假货币鉴定与收缴工作,堵截假货币再次流向市场;要加强技防措施,全面推进人民币全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防范假货币流入流出银行,妥善处理涉假纠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展反假货币专业人员技能培训。人民银行巴南中心支行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正确履职。
三、完善机制,确保反假货币工作取得实效
(一)建立工作机制。全区反假货币工作由区反假办统一牵头组织实施,以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为纽带,具体由各街镇为主体在辖区内组织推进,各行业主(监)管部门牵头在行业内组织推进,各执法机关根据职能职责共同推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覆盖全区的反假货币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围绕“打击、防范、堵截”三个重点环节,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积极推进本辖区、本行业及本单位反假货币工作。强化区反假货币联席会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落实反假货币相关工作部署。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相关单位通过信息通报、文件抄送、工作简报等形式交流反假货币工作,及时掌握假货币发展趋势,适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建立考评机制。为确保我区反假币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由区反假办制定并与成员单位签订《2015年綦江区反假货币工作任务责任书》,督促落实各项反假货币工作任务。同时,区督查室要将反假货币试点工作作为2015年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打表推进。
(三)建立奖励机制。为保证全区反假货币工作顺利推进,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反假货币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区反假办日常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一方面,对群众举报假货币出售、购买、运输等犯罪活动,给予一定的奖励;另一方面,对在反假货币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街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措施到位,做到试点工作与推进辖区反假货币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单位落实具体联席会成员和联络员,并于
(二)措施有力。各单位在围绕“打击、防范、堵截”三个环节上高效推进日常工作,适时开展阶段性总结,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所负责区域、领域反假货币形势研判,发现普遍性、辐射性问题,反馈区反假办共同研究、妥善解决,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信息和交流经验,互联互动,共同做好反假货币工作。
(三)统筹协调。区反假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区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对各街镇和有关单位反假货币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督查,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把握我区反假货币工作形势和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反假货币工作,有力维护綦江区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附件:1.2015年綦江区反假货币工作联络表
2.綦江区反假货币工作综合评价工作简表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