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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府办发〔2014〕79号关于我区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1479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我区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3日放假调休,共3天。14(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18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15(星期日)、228(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5放假,46(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1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20放假,622(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27放假。

七、国庆节101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10(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全区各街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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